姓名:黎** 时间:2023-10-26 18:45:12
留言内容: 最新政策中说到必须先在成都落户再购房,才能有资格提取达州缴存的公积金用于归还房贷。我想知道不购房怎么落户呢?这个政策不会过于霸道吗?自己的钱还不能自己试用了吗?希望能放宽此条政策,落户时间不限于购房前后。感谢。
中心回复:【2023-10-30 10:37:19】 网民朋友,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央经济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达市金管委[2019] 2号】第二条文件精神:限制在非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您的情况,您及您配偶户籍和公积金缴存地均不在成都,所以目前在成都购房无法办理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和归还按揭本息。我中心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联系向您详细宣传解释了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如您还有公积金政策咨询,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姓名:弈** 时间:2023-10-20 09:37:29
留言内容: 主任,您好,请问一下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政策实行时间是到什么时候?提取公积金付首付的流程是怎么操作呢?谢谢!
中心回复:【2023-10-20 11:14:44】 网民朋友:您好! 购新建商品房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须在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备案日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4)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备案表)原件1份; (5)购房缴款票据原件1份(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购房款发票);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二)购买再交易房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原件1份; (4)契税完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1份; (5)《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姓名:陈** 时间:2023-10-17 09:56:14
留言内容: 达州工作,户籍成都,能否在成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中心回复:【2023-10-17 11:00:29】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 目前达州市没有在市域外购房贷款政策。如您在达州有足额按月缴交公积金,您可前往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您在达州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咨询贷款相关政策,达州中心亦可出具您的异地缴存证明。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 咨询。
姓名:吴** 时间:2023-10-11 11:59:25
留言内容: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中心回复:【2023-10-12 10:51:58】 网民朋友,您好! 来信我中心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达市金管委[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提取条件中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如下条件: 1、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个人账户未冻结(账户冻结情形为:司法机关冻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3期(含)以上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 2、 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余额本息、租赁住房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及其配偶在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3、 职工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 4、 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可在贷款还款一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贷款本息(阶段性政策除外)。 5、同一职工及其配偶住房消费提取理由相同,其办理时间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6、职工租房是指在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租房自住。职工因工作调动,工作地发生变更,需提供单位正式调动文件或单位人事任命文件,并提供变更后工作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 职工在申请办理该业务时,应已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7、 同一套住房再次交易,以购买自住住房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间隔时间需12个月以上。 如您还有其他公积金相关问题,还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详细咨询。
姓名:李** 时间:2023-10-08 15:05:13
留言内容: 我与我老公婚前一起在达州商贷买了一套住房,现在结婚后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
中心回复:【2023-10-08 15:29:04】 网民朋友,您好! 按照即将实施的达市金管委[2023] 1号《关于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中商转公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规定,转贷申请人必须与房屋产权人、抵押人一致并同时符合细则中规定的其它转贷条件的方可转贷。 根据您的描述,您目前已婚,如办理贷款需以夫妻两人作为抵押人,将与您产权证和商贷抵押人不一致,故无法转贷。
姓名:马** 时间:2023-10-07 14:41:59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2021年在达川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当时使用的商业贷款,今年七月份出台了商转公政策,我想转成公积金贷款,但是由于婚姻状况发生了变更,结婚后就自动变更了产权人,所以被告知不能进行商转公,那么既然结婚之后自动变更产权人,那跟房产证上是一个人两个人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就不能进行商转公了啊。
中心回复:【2023-10-07 15:23:04】 网民朋友:您好! 首先,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1267-2017)第3条关于贷款咨询与受理中明确规定:“借款申请人应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于存在共同申请人的,共同申请人应为借款申请人配偶或其他符合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是以家庭为单位而非个人。您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以现在的家庭为借款人单位,所以不论配偶是否有公积金都要作为共同借款人参贷,但是您的房子产权人和抵押人只有您一个人,因借款人、产权人不一致会导致后续抵押无法落实。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详细解释相关政策,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贷款管理科电话0818-3091372咨询
姓名:陈** 时间:2023-09-25 16:55:49
留言内容: 婚前以个人名义商贷了一套住房,现准备以提取公积金和现金方式偿还剩余贷款,但配偶名下婚前也有套住房,是公积金贷款的,请问,我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我名下房屋贷款嘛
中心回复:【2023-09-25 17:01:35】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您的咨询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详细为您解答了相关问题,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姓名:曹** 时间:2023-09-25 09:34:20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本人独生子女未婚,跟父母一起住。父母贷款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目前准备装修,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贷款进行房子装修?
中心回复:【2023-09-25 10:23:33】 网民朋友:您好! 目前我市不支持房屋装修贷款。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姓名:李** 时间:2023-09-23 22:42:19
留言内容: 我现已退休,公积金封村,我如何通过什么方式提出来,人不在本地
中心回复:【2023-09-25 10:22:35】 网民朋友:您好! 离(退)休的   (一)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所在单位已足额缴存退休职工到退休时间止的住房积金且办理了账户封存业务。   (二)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支取。   (三)提取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申请人携带备齐的资料到公积金窗口,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立即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也可以通过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办理。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姓名:王** 时间:2023-09-22 22:01:20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妻子是重庆户口,但我两在达州市工作多年,并已在达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这种前提下现在去重庆使用商贷购房是否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并且12个月后能否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月供本息。期待您百忙之中回复。
中心回复:【2023-09-25 10:20:06】 网民朋友:您好! 限制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重点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在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之外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地区购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必须先有购房所在地的户籍后再购房,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除需提供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因您的妻子已是重庆户口,现在去重庆购房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新建商品房的,必须在网签合同备案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办理。用于购买再交易房的,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姓名:何** 时间:2023-09-15 14:29:16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问一下,婚前商业房贷只有我一人名字,婚后能否商转公,如果不能,能否有其他办法?
中心回复:【2023-09-15 15:44:15】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 贷款条件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1.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已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商贷”)。2.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办妥商贷住房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达市金管委〔2022〕2 号)贷款条件。3.发放原商贷的商业银行为该套住房的唯一抵押权人且无其他抵押、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4.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结清商贷贷款余额。5.申请转贷房屋须与原商贷为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6.转贷申请人必须与房屋产权人、抵押人一致。 根据第6点:“转贷申请人必须与房屋产权人、抵押人一致”,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是以家庭为单位而非个人。您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以现在的家庭为借款人单位,所以不论配偶是否有公积金都要作为共同借款人参贷,但是您的房子产权人和抵押人只有您一个人,因借款人、产权人不一致会导致后续抵押无法落实。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72咨询。
姓名:杨** 时间:2023-09-13 14:53:08
留言内容: 你好!我原来已办理公积金提取协议,今年上年我提前支付了部分银行贷款,每月公积金还款金额发生了变化,告知要重新办理手续,请问我还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呢?谢谢解答一下
中心回复:【2023-09-15 16:20:24】 网民朋友:您好! 您需要去我中心政务中心前台窗口申请取消签约还贷,然后再申请提取 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姓名:何** 时间:2023-09-12 10:20:13
留言内容: 请问在达州购买了首套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现在需要将公积金里面的钱提出来支付首付,在网上办理提取流程时显示公积金账户里面只需要留100元,其余的钱都可以提出来。请问这样是可以的吗?
中心回复:【2023-09-12 11:15:25】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目前达州市公积金提取政策,使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含配偶)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如购新建商品房(1)须在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2)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备案日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如购买再交易房(1)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办理。(2)提取额度不超过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姓名:陈** 时间:2023-09-12 09:51:58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本人在通川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正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想咨询贷款能审批多少金额。基本情况是:2015年-2022年11月在万源市乡镇工作缴存公积金,2022年12月由于工作调动,原单位对公积金进行了封存,新单位在今年3月进行补缴以及合并账户的,这种情况的话在政策范围之内能审批多少贷款
中心回复:【2023-09-12 10:31:51】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所购住房,公积金是否可贷及贷款的额度是由综合评定因素确定,即:缴存人及配偶征信记录、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及余额、缴存人及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数、所购二手房屋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产证、购房金额及评估价格、家庭已贷公积金次数等,如需确认所购二手房贷款是否可贷及额度,请持身份证、缴存人及配偶征信记录前往我中心住房公积金前台进行详细测算。如您还有贷款问题,可拨打我中心贷款管理科电话0818-3091372咨询。
姓名:张** 时间:2023-09-11 11:12:36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已办理公积金贷款,银行也放款确认,本月20号开始还款。但是,在“是否签约还贷”一栏上显示“否”,而我同事几年前也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他的“是否签约还贷”一栏上显示的“是”,请问如何理解?谢谢!
中心回复:【2023-09-11 11:32:55】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您目前没有办理签约还贷所以显示为“否”,您若需办理签约还贷请去我政务中心前台窗口办理,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7226678
姓名:蔡** 时间:2023-09-10 11:57:04
留言内容: 我在大竹县城有一套商品房,目前还在按揭还贷中,做的商贷。现在我想要在达州市区内买一套二手房,按照目前达州的购房政策,是按照首套房计算,还是第二套房算?首付比例需要达到几成?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利率是多少?
中心回复:【2023-09-11 16:54:25】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并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首付款比例:   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具体您能贷款的金额请您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征信记录到我前台窗口核算。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8咨询
姓名:段** 时间:2023-09-09 19:32:06
留言内容: 请问现在在外地买的房子,还是不能提取公积金吗?
中心回复:【2023-09-11 09:49:54】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并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职工住房消费提取,缴存职工或配偶必须先有购房所在地的户籍再购房(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及工作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一致。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8
姓名:赵** 时间:2023-09-08 20:17:42
留言内容: 我目前在达州工作,公积金在达州市缴纳,户口是成都的,未婚无子女,因为父母原因我需要在成都市租房,请问可以因租房提取公积金吗?租房提取一年只能申请一次,是必须间隔12个月还是到1月1日即重置次数?可以按月提取吗?感谢!
中心回复:【2023-09-11 09:45:31】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并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1. 无房职工租房自住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在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县域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的。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提取限额1.8万元/年。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信息记录》原件或签订《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个人承诺及查询授权书》1份; 4)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8
姓名:汤** 时间:2023-09-08 16:23:46
留言内容: 请问一下如果想公积金贷款对每个月公积金缴存额度有没有要求?比如我公积金双边加起来每个月三百多,余额现在有一万出头能不能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2023-09-11 09:45:55】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并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贷款额度、首付比例、抵押值、还款方式、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为以下七项计算结果的最低值: 1.申请的贷款额度,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缴存基数之和的50%。若借款人及配偶有其他债务的,须在此基础上扣减每月分摊还款额; 2.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单职工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3.购首套房的不得高于购房总金额的80%;购第二套房的不得高于购房总金额的70%; 4.购再交易房的抵押值不得超过该房屋评估价值的70%; 5.贷款总额=前四项最低值×缴存时间系数×欠缴系数;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连续正常缴存时间6-11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23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欠缴1-2个月的系数为1;欠缴3-4个月的系数为0.95;欠缴5-6个月的系数为0.9。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 7.不得高于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 (二)首付款比例   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抵押值的确定   1、购首套房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用于抵押的抵押物价值的80%;   2、购二套房改善性住房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用于抵押的抵押物价值的70%。   3、购再交易房的抵押值不得超过该房评估价值的70%。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8
姓名:蒋** 时间:2023-08-31 22:18:07
留言内容: 建议公积金提取还款开通网上办理,很多城市都开通了。在支付宝或者公积金中心都可以提前还款,达州公积金还没这个功能。线下预约,银行预约,解压预约,周期太长了。
中心回复:【2023-09-01 10:17:54】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建议我中心收悉,达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回收业务,所涉及的相关业务(含公积金提前还款)均由商业银行业务系统办理,所以我中心 无法开通网上提前还款功能。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后均可申请提前还款,需到所贷银行个人贷款中心 办理不需要预约,手续齐全现场还款。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贷款管理科电话0818-3091372详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