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 时间:2020-10-04 08:05:44
留言内容: 我们夫妻二人在达州工作缴纳住房公积金多年,从未提取使用过。现在打算在成都购商品房一套,两个问题:1.我们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2.我们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本息吗?谢谢!
中心回复:【2020-10-09 10:46:47】 王:您好! 在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的需咨询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户籍所在地偿还贷款本息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 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叶** 时间:2020-09-29 16:15:59
留言内容: 因本人工作调往成都,去年在达州办理的公积金贷款,现在已经一年想提取公积金,请问能委托我爸帮我去办理吗?需要什么资料
中心回复:【2020-09-30 10:18:08】 叶子: 您好! 缴存职工在本市范围内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能办理销户型提取业务,只能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 办理提取业务时,除配偶外、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委托公证书》。 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资料: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姓名:王** 时间:2020-09-28 21:49:39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目前我的名下有一套房,是商业贷款,请问我准备买二套房,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
中心回复:【2020-09-29 10:42:24】 王顾:您好 1、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并不得突破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即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夫妻只有一方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2、贷款额度计算: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还贷能力系数(还贷能力系数的范围为40%-50%),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规定缴存比例。具体系数由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还贷能力、信用情况等确定。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商业住房贷款、车贷、消费贷款、农户贷款、为他人贷款担保、其他贷款等在计算其贷款额度时应平均分摊到每月计算还款能力。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您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夫妻双方征信记录到大竹县管理部我中心前台咨询计算。大竹县管理部电话:0818-6221471
姓名:朱** 时间:2020-09-28 10:14:28
留言内容: 我是办理的每年固定提取一年的公积金,去年9月27日到账,前年9月20日到账。请问,今年好久到账?
中心回复:【2020-09-28 11:17:16】 朱永强:您好! 公积金签约还贷是合同约定月份的月底到帐。如本月底您仍未到帐,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前台窗口查询原因。 如仍有不清楚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姓名:陈** 时间:2020-09-27 19:44:38
留言内容: 请问今年达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或者每个银行的贷款利率不一样?
中心回复:【2020-09-28 11:17:00】 陈杰:您好! 公积金的贷款年利率五年内是2.75,五年以上是3.25。银行的贷款利率请您咨询各大银行。
姓名:朱** 时间:2020-09-27 11:26:34
留言内容: 我是办理的每年9月份固定提取一年的公积金,去年是9月27日到的帐,前年是9月20日,2017年也是9月20日。今年今天都9月27日,还没有到账,我想问下今年提取的公积金什么时间到账?
中心回复:【2020-09-28 11:12:03】 朱永强:您好! 公积金签约还贷是合同约定月份的月底到帐。如本月底您仍未到帐,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前台窗口查询原因。 如仍有不清楚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姓名:熊** 时间:2020-09-27 01:47:38
留言内容: 希望帮忙解答
中心回复:【2020-09-27 10:01:47】 熊先生(女士):您好! 1, 借款合同内容会注明是公积金贷款.2,我中心贷款审批的时限为十个工作日。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咨询电话0818-2389613
姓名:熊** 时间:2020-09-26 23:10:07
留言内容: 以文字帮忙表达清楚谢谢
中心回复:【2020-09-27 10:01:26】 熊先生(女士):您好! 1, 借款合同内容会注明是公积金贷款.2,我中心贷款审批的时限为十个工作日。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咨询电话0818-2389613
姓名:陈** 时间:2020-09-23 20:58:10
留言内容: 你好: 请问一下我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在大竹县,我家属的缴存单位在宣汉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时在那个县办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需要什么手续?
中心回复:【2020-09-24 10:29:36】 陈龙胜: 您好!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中,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在各自缴存地办理提取。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资料: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姓名:哈** 时间:2020-09-23 11:41:21
留言内容: 我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达州市本级),已经还了19期了,我现在想把商业部分贷款提前还一部分(假若提前还15万),明年提取公积金时能否一起提取这提前还的这部分贷款(15万)。目前夫妻共同公积金余额足够。
中心回复:【2020-09-24 11:04:13】 哈文超: 您好! 办理 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的业务,需以下资料: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   (4)提供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最近12个月(含最后一次结清贷款本息的)还贷情况明细表原件或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的票据原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中心业务系统数据为准);
姓名:邓** 时间:2020-09-22 20:59:13
留言内容: 公积金有11万,想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0万,需要哪些手续,经过哪些流程,办理时限是多久。请一次性,文字,完整告知
中心回复:【2020-09-23 09:59:30】 邓先明: 您好!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此前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不超过最后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还清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资料: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0818-8223278电话咨询
姓名:王** 时间:2020-09-22 19:39:20
留言内容: 请问下我才调到达州上班住房公积金多久能转过来
中心回复:【2020-09-23 09:46:11】 王王: 您好!缴存职工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办理异地转入的,需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姓名:李** 时间:2020-09-20 14:44:03
留言内容: 请问20年来达机关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有哪些?以及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中心回复:【2020-09-21 15:16:43】 李:您好! 您需要先进行高层次人才的认定, 1、受理: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管理部。 2、认定: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社局进行认定。 3、提供的资料: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聘用)文件(或合同)、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认定完成后,按普通公积金贷款办事流程申请办理即可。
姓名:苏** 时间:2020-09-18 11:33:28
留言内容: 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打电话咨询说了是在宣汉上班宣汉缴存的公积金,问在哪里可以办理提取手续,给我的回复是房子买在哪里的就在哪里办理,我回复房子买在达州西外的然后给我说就在达州办理,结果来了之后办理柜台的业务人员又说是公积金在哪里缴存的就在哪里办理。
中心回复:【2020-09-18 16:23:59】 苏旭东:您好! 目前我市内购房办理公积金提取是在缴存地办理,办理公积金贷款是在房子所在地办理。
姓名:杨** 时间:2020-09-16 22:47:17
留言内容: 新版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下方单位核实意见处,单位不盖章能用旧版或有其他处理方式吗?
中心回复:【2020-09-17 14:49:02】 杨莉:您好! 目前必须用新版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单位核实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姓名:唐** 时间:2020-09-14 13:19:38
留言内容: 现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是到西外马踏洞那边了吗?其它地方比如达川区通川区有没有地方可以办理
中心回复:【2020-09-15 11:45:58】 唐红:您 好! 目前我中心办事大厅在西外马踏洞新政务大楼一楼37-40号窗口,达川区和通川区没有其它地方可以办理。
姓名:熊** 时间:2020-09-12 11:27:49
留言内容: 1.请问.迖州是否支持异地公积金在迖州贷款 2.是否支持月冲了 3.如果支持需要什么流程谢谢
中心回复:【2020-09-14 10:07:42】 熊先生(女士):您好! 目前达州支持异地公积金在达州购房贷款;异地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工作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办理程序   1、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窗口或受托银行递交贷款资料;   2、符合条件的,由中心进行审批;   3、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   4、中心以转账的方式划转贷款资金到中心委贷银行,由委贷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售房单位(开发企业监管资金账户)或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 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151529电话咨询。 2,目前不支持月冲。
姓名:陈** 时间:2020-09-11 23:33:28
留言内容: 在成都购房一套,商贷,因该套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一次,请问现在能否转成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2020-09-14 10:07:52】 陈先生:您 好! 目前我市不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姓名:田** 时间:2020-09-11 15:24:06
留言内容: 为什么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账户余额不能全部提取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情形,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你单位为何要在提取额度上设置条条框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是能提取还是部分能提取希望得到贵单位答复!
中心回复:【2020-09-14 10:18:56】 田先生(女士):您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2008年4月16日达州市人民政府令46号发布)第三章 提取条件及额度:第九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提取缴存人本的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须在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办理 (二) 申请每年度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应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姓名:苟** 时间:2020-09-09 19:34:22
留言内容: 取消公积金自动提取业务需要什么资料?
中心回复:【2020-09-10 13:20:52】 苟先生(女士):您好! 取消公积金签约还贷需要本人及配偶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前台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