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 时间:2020-11-09 12:02:06
留言内容: 请问一下合同公积金账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中心回复:【2020-11-10 09:47:38】 李娅:您好! 同城转移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并户)申请表》   2、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跨市转入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注:缴存职工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办理异地转入的,需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若需由我市转入到其它市(州),在其它转入市(州)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 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152717或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王** 时间:2020-11-06 16:14:17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1995年参加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去年单位才给我交住房公积金,以前的能要求补交吗?我们单位还有多人是我这样的情况。谢谢
中心回复:【2020-11-09 09:46:08】 王鹏: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给你电话沟通,并详细解释了政策,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152717电话咨询。
姓名:王** 时间:2020-11-06 16:08:18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1995年参加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去年单位才给我交住房公积金,以前的能要求补交吗?我们单位还有多人是我这样的情况。谢谢
中心回复:【2020-11-09 09:46:20】 王鹏: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给你电话沟通,并详细解释了政策,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152717电话咨询。
姓名:余** 时间:2020-11-05 10:01:50
留言内容: 夫妻双方婚前公积金贷款购房,且一方已同公积金中心签订定期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如果按照新的公积金提取规则,是不是每年只能提取夫妻一房的还贷本息?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余额都足够,为什么也要这样做呢?
中心回复:【2020-11-06 09:51:32】 余亚兰:您好!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达市金管委〔2019〕2号)规定:、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152717电话咨询。
姓名:周** 时间:2020-11-04 06:41:33
留言内容: 只有退休提取没有离职提取呢?
中心回复:【2020-11-05 09:45:48】 周柯君:您好! 办理离职提取需到马踏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37-40号)窗口办理。如仍不清楚,请拨打0818-2152717电话咨询。
姓名:购** 时间:2020-11-03 15:28:33
留言内容: 新政出台前购买的重庆市住房,为什么不能每年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2018年购买时咨询过贵中心,答复是可以提取,我才去重庆购房,现在新政出来后,不准提取了,导致每月还款压力陡增,生活质量急剧下降。希望贵中心考虑政策延续性及老百姓的实际需求,给予答复。感谢为盼!
中心回复:【2020-11-04 09:33:09】 购房者: 您好!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和《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文件精神,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刚需、支持改善、遏制投机的作用。重点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在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之外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因政策调整,如给您个人造成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2152717或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唐** 时间:2020-10-15 14:13:41
留言内容: 为何公积金个人余额查询登陆页面显示无此帐号,注册时手机号码又不能注册?是否可以开通单位职工个人能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能登陆网页方便查询自己的公积金?
中心回复:【2020-10-15 15:09:17】 唐浩:您好! 请您单位经办人员先向我中心申报您的预留手机号码方可查询,或您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前台窗口办理。渠县管理部联系电话0818-7226678
姓名:陈** 时间:2020-10-14 21:22:48
留言内容: 我们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婚后准备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改善性住房!第一套一次性还完,没有提取公积金!请问第二套贷款下来后,可否提取公积金还首付?
中心回复:【2020-10-15 15:06:07】 陈仲春:您好! 同一套住房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提取公积金还首付。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姓名:贺** 时间:2020-10-14 03:27:09
留言内容: 工作人员,你好!本人在达州工作,户口在达州通川,去年三月在成都购买住房,办理了异地公积金贷款,目前还款16个月,请问能提取达州的住房公积金来还贷款吗,需要哪些资料,谢谢。
中心回复:【2020-10-15 15:04:13】 贺女士:您好! 限制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重点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在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之外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姓名:郑** 时间:2020-10-13 23:02:46
留言内容: 我新达泵阀股份有限公司8月份到9月份公积金一直没有信息是怎么回事
中心回复:【2020-10-15 14:57:24】 郑川:您好! 如需查询本人公积金,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单位前台窗口咨询。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姓名:郑** 时间:2020-10-13 22:59:16
留言内容: 我新达泵阀股份有限公司8月份到9月份的公积金一直没有信息,请问是怎么回事啊
中心回复:【2020-10-15 14:57:06】 郑川:您好! 如需查询本人公积金,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单位前台窗口咨询。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姓名:王** 时间:2020-10-13 17:27:37
留言内容: 我于上个月离婚了,离婚时房子给了前妻。房子之前是使用的公积金贷款,我是共同借款人,离婚前已经还清了贷款。前妻于今年7月提取了一次她的公积金。现在我名下没房,我想买套房,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2020-10-15 14:54:27】 王海:您好! 如果您之前只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如果再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及离婚协议,个人征信记录去大竹县政务中心我单位窗口咨询具体贷款额度。大竹县管理部联系电话:0818-6221471.
姓名:刘** 时间:2020-10-13 16:29:40
留言内容: 请问婚前一方在大竹买的房,一方在万源买的房,现在结婚后,公积金可以提取两套房的贷款额度,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吗?
中心回复:【2020-10-15 14:50:29】 刘:您好!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姓名:李** 时间:2020-10-13 10:08:47
留言内容: 您好,本人因更换工作于2020年10月离职,公积金原单位是缴纳至2020年1月份,请问原单位能补交我本人2月至10月的公积金吗(只缴纳我个人,其他同事暂时不缴纳)?
中心回复:【2020-10-13 15:40:08】 李白:您好! 这种情况不能单独缴纳您一个人的。如仍不清楚的请拔打0818-2152717电话咨询。
姓名:李** 时间:2020-10-12 14:43:15
留言内容: 今年的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中,夫妻双方均有公积金的,需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一个年度内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这个意思就是一个年度内只有一个人能办理提取业务?我们基层员工一年的公积金本来就不多,现在更只能提取一个人的,对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请问本项政策的依据是从何而来,有什么必要性?
中心回复:【2020-10-12 16:47:30】 李晓晶:您好! 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一个年度内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最近12个月的还贷总额,一方公积金不够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0818-2389613咨询。
姓名:陈** 时间:2020-10-09 16:38:29
留言内容: 你好!我目前有一套用公积金贷款的商业住房,有可能会换工作单位,如若以后就职的公司不再购买公积金,是否就不再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了呢?如若公司不再购买,个人是否可以自己缴纳?
中心回复:【2020-10-10 10:19:24】 陈彦希:您好! 根据达市金管委【2019】2号文件第十条规定:防范“为贷而缴”行为 凡贷后停缴6个月的(退休的除外),其贷款利率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转为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并由受托银行在《借款合同》中进行特别约定。 如仍有清楚,请拨打0818-2151529电话咨询。
姓名:李** 时间:2020-10-09 13:39:17
留言内容: 原来的公积金账户封存已经满半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提取公积金呢?
中心回复:【2020-10-10 10:15:24】 李女士:您好! 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一、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二、提取资料   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夏** 时间:2020-10-06 18:01:20
留言内容: 我想请问一下,男方婚后用公积金贷款(仅限男方)在达州市外买房后,女方能不能再用公积金在达州贷款买房。
中心回复:【2020-10-09 10:25:36】 夏长春: 您好! 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是指夫妻双方。如一方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另一方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借贷款。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151529
姓名:李** 时间:2020-10-05 10:36:27
留言内容: 你好!问一下我原来在西外摩尔百货上班,西摩尔缴纳期间是从2014年1月到2015年4月缴纳的,这个公司已经注销了。现在所在公司2020年9月开始缴纳公积金。今天我收到一条短信说有多个账户,我如何办理原西摩尔公司的销户提取呢?谢谢!
中心回复:【2020-10-09 10:31:42】 李女士: 您好! 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八)同城转移需提供的资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并户)申请表》   2、办理转移证明材料复印件   3、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跨市转入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注:缴存职工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办理异地转入的,需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若需由我市转入到其它市(州),在其它转入市(州)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 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杨** 时间:2020-10-04 14:00:48
留言内容: 我想问一下,我的公积金是在开江缴存的,一直没有房,2020年1月份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今年国庆在达州西外订了一套房,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在哪里办理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2020-10-09 10:36:45】 杨飞:您好! 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借款。是否符合贷款条件,需到住房公积金政务中心前台窗口咨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银行受理。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151529或0818-2389613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