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袁** | 时间:2025-02-17 18:20:57 | ||
| 留言内容: 你好,了解一下公积金余额提取还住房贷款可不可以;提取需要准备那些材料;提前还贷要付违约金嘛? | |||
| 中心回复:【2025-02-18 10:47:36】 网民朋友,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还住房贷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余额。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条件、额度和须要的材料如下: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正常归还贷款满12个月(含)后申请。 2)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申请时最近12个月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提前还贷是否要付违约金请咨询办理贷款的银行。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宣汉管理部电话(0818-5223087)咨询 | |||
| 姓名:李** | 时间:2025-02-13 11:24:46 | ||
| 留言内容: 了解关于重大疾病公积金提取政策和相关材料 | |||
| 中心回复:【2025-02-13 15:17:04】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与您进行了详细的交流。您表示已经清楚明白了。回复详细内容如下: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职工本人、配偶及直属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重大疾病以医保部门当年公布的范围为准(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红斑狼疮、器官或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血友病、重性精神病、丙肝、脊髓空洞症、脊髓蛛网膜粘连、结核性脑膜炎、交通性脑积水、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高血压病(Ⅱ、Ⅲ级)、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病毒性肝炎、心脏病、冠心病心脏介入治疗后抗血小板聚集治疗、结核病、心肌梗死介入治疗术或冠状动脉搭桥术后、癫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肾病综合症、地中海性贫血、重症肌无力)。 (3)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后一年内办理。 (4)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且不超过医保部门报销后的个人所负担的医疗费用。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原件1份; (4)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原件1份; (5)医保部门报账凭据原件1份; (6)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户籍证明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7)本人的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桂** | 时间:2025-02-13 11:01:06 |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们想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将现在名下的房屋贷款期限缩短至5年,可以办理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资料及相关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望告知。 | |||
| 中心回复:【2025-02-13 11:16:29】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回复您“贷款期限不能直接缩短至5年;但如果您提前还一部分本金,在原月还款额不变的情况下,会自动缩短年限”。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蒲** | 时间:2025-02-05 09:51:27 | ||
| 留言内容: 主任好!想咨询一下,父母于2014年商贷了一套住房,目前该房户主仍为父母。现在我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余额为该套房提前还款吗?如可以,需要什么流程? | |||
| 中心回复:【2025-02-05 10:35:38】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与您进行了详细的交流。我中心目前的政策不能提取您的公积金余额去偿还您父母的住房商贷本息。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罗** | 时间:2025-01-24 17:04:50 | ||
| 留言内容: 您好!想咨询一下达州可以按月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资料呢? | |||
| 中心回复:【2025-02-05 10:29:48】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与您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因达州的实际情况所限,目前只能办理按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王** | 时间:2025-01-13 09:58:02 | ||
| 留言内容: 我2025年1月准备在通川区为子女新购住房一套,请问可以提取本人的公积金用于为子女购房吗? | |||
| 中心回复:【2025-01-13 10:24:18】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与您进行了详细的交流。根据达市府办发[2024]36号文件第三条内容的精神指导,在达州区域内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余额为子女购买住房。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王** | 时间:2025-01-11 21:06:40 | ||
| 留言内容: 2025年1月准备为子女购买新房,请问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余额为子女购买住房吗? | |||
| 中心回复:【2025-01-13 10:23:01】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与您进行了详细的交流。根据达市府办发[2024]36号文件第三条内容的精神指导,在达州区域内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余额为子女购买住房。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赵** | 时间:2025-01-07 10:10:39 | ||
|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来信目的是为了咨询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试行办法》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可知: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80W,不受公积金余额20倍限制。《办法》中未提到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因此我想了解高层次人才贷款金额的计算方法,用于计算自己能贷多少。期待领导的解答,谢谢! | |||
| 中心回复:【2025-01-08 11:03:37】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与您进行了详细的交流。请您先联系我中心资金归集科(0818-3091371)咨询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事宜。高层次人才的贷款额度主要是看您的还贷能力,凭还贷能力来确定您的可贷金额。 | |||
| 姓名:黄** | 时间:2025-01-03 12:47:34 | ||
| 留言内容: 达州市办理的组合贷可以在达州公积金微信端办理公积金提取偿还组合贷的本息吗? | |||
| 中心回复:【2025-01-03 14:37:23】 网民朋友,您好! 目前我中心的微信公众号中暂时无法办理因组合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请您持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告知的相关提取资料到公积金前台办理。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曾** | 时间:2024-12-15 23:10:55 | ||
| 留言内容: 您好!我于2019年申请公务积贷款,10年还清。目前还有17万的贷款没有还清。但我个人账户上有7万多,妻子账户上有10万多。我们可以申请用个人账户的钱来提前还款?如要个人先垫支还款,再提取个人账户的钱,是总共提取夫妻双方的个人账户的总额(不超过提前还款的额度),还是只能提取夫妻双方中的一个人的?谢谢。 | |||
| 中心回复:【2024-12-17 10:12:31】 曾先生,您好! 经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情况,针对您公积金提前还贷需提取公积金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做详细解答,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何** | 时间:2024-12-04 17:28:38 | ||
|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购买首套商品房需还款1年房贷才能提取公积金吗 | |||
| 中心回复:【2024-12-05 10:37:27】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与您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因您是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等您还满12个月的按揭(可以打印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按“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准备好提取资料到我中心前台办理提取业务。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李** | 时间:2024-11-20 17:19:11 | ||
| 留言内容: 你好,问下办理签约还贷需要哪些材料? | |||
| 中心回复:【2024-11-21 10:00:34】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与您进行了详细的交流。请您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里面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须要的提取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到我中心前台办理“签约还贷“业务。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王** | 时间:2024-10-30 16:17:17 | ||
| 留言内容: 2022年使用公积金又提又贷在达州购买了商品房,2023年8月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了签约还款业务。2024年10月在重庆购买一商品房新房,还能提取公积金吗?不需要贷款只提取 | |||
| 中心回复:【2024-10-31 10:37:16】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在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因此您2024年10月在重庆购买的商品房新房,不能在我中心提取公积金。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李** | 时间:2024-10-27 15:01:45 | ||
| 留言内容: 现在每月还款压力较大,达州什么时候能实行公积金按月提取? | |||
| 中心回复:【2024-10-28 10:33:19】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建议我中心收悉,因达州公积金单位欠缴严重,根据达州的实际情况,现阶段还不能实行按月提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周** | 时间:2024-10-25 09:17:29 | ||
| 留言内容: 您好,我在2023年11月买的房,请问现在可以依据又提又贷政策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吗?如果可以提,能提多少呢? | |||
| 中心回复:【2024-10-25 10:30:33】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2023年1月达州出台的“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十条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的第八条和2023年12月28日达市府办发【2023】51号文件的第五条(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已明确说明:使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因您是2023年11月买的房子,等您自己还满12个月之后可以到我中心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如您还需要咨询公积金相关政策,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杨** | 时间:2024-10-22 11:33:43 | ||
| 留言内容: 本人妻子婚前有一套房,在2024年7月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提取,房贷已全部还清。本人公积金账户近3年未办理任何业务,想用本人公积金购买一套二手房,现阶段支不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了? | |||
| 中心回复:【2024-10-23 09:55:12】 杨先生: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达市府办[2024]36号文件的指导,结合您的家庭的具体情况,如果在达州区域内购房,现阶段的政策是可以又提又贷达州公积金。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袁** | 时间:2024-10-21 15:05:17 | ||
| 留言内容: 我是2020年购买的好时尚广场的商宅一体的商品房,2023年6月去达州市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贷,办事工作人员说商宅一体的商品房不能提取公积金还贷,还让去楼上的办公室咨询,结果都一样,都说商宅一体的商品房不能提取,当时也没有给我看下相关文件,我也有纳闷,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不能提取,故向主任咨询此事。 | |||
| 中心回复:【2024-10-21 15:27:04】 袁先生: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与您进行了交流。请您核查您这房屋的产权性质是否为住宅,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自住住房的消费和提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蒲** | 时间:2024-10-19 23:34:07 | ||
| 留言内容: 夫妻双方为重庆户籍,夫妻一个在达川区事业单位,一个在开江县事业单位,在达川区买房子能否用共同公积金办理贷款购买二手房,能否把之前的余额提取出来付二手房首付,后期二手房月供能否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上扣缴。 | |||
| 中心回复:【2024-10-21 10:57:42】 蒲先生: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与您进行了详细的交流。根据现行政策,您在达州买住房,可以提取首付,后期也可以还贷提取,您表示已经知晓。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李** | 时间:2024-10-16 14:32:19 | ||
| 留言内容: 2023年10月在南城国际以商贷形式贷款了一套房子,现在贷款已交一年以上,现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的话,需要什么材料走什么样的流程,谢谢 | |||
| 中心回复:【2024-10-16 15:13:33】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已收悉,根据达市金管委〔202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将《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商业性个人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达市金管委〔2023〕1号)贷款条件中第(一)款第2条“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办妥商贷住房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达市金管委〔2022〕2号)贷款条件”修改为“转贷房屋已交房且房屋可办妥抵押手续”。 如果您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达市金管委〔2022〕2号)的贷款条件且所购住房能办妥抵押手续,就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请您先去办理商贷的银行咨询,然后根据流程办理。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请向我中心贷款管理科0818-3091372咨询。 | |||
| 姓名:潘** | 时间:2024-10-15 15:13:32 | ||
| 留言内容: 1.能否用达州缴存公积金提取偿还成都商业贷款? 2.能否将达州缴存的公积金在成都原来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 |||
| 中心回复:【2024-10-16 09:41:01】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与您进行了详细的交流。1.根据达市金管委[2024]1号文件精神的指导,有川渝两地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提取金额须从2024年8月起按实际偿还金额计算......;2.成都房子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请到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