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向** | 时间:2023-04-21 13:47:49 |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江苏省,户籍地和购房地在达州市,江苏省那边公积金政策支持提取公积金还异地商贷,但需要自己跑到江苏进行线下登记,因为去江苏太远了不方便,了解到达州公积金中心有支持跨省通办业务,像我这种能不能带上资料来达州公积金中心进行登记,我就可以自己在江苏公积金中心线上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 | |||
| 中心回复:【2023-04-23 12:47:54】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支持跨省通办业务,请您带上办理提取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到我政务中心前台窗口办理。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向** | 时间:2023-04-21 12:01:53 |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江苏省,户籍地和购房地在达州市,江苏省那边公积金政策支持提取公积金还异地商贷,但需要自己跑到江苏进行线下登记,因为去江苏太远了不方便,了解到达州公积金中心有支持跨省通办业务,像我这种能不能带上资料来达州公积金中心进行登记,我就可以自己在江苏公积金中心线上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 | |||
| 中心回复:【2023-04-23 12:47:43】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支持跨省通办业务,请您带上办理提取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到我政务中心前台窗口办理。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周** | 时间:2023-04-08 20:03:47 |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在达州的公积金余额现在有9.9万元,今年4月份在达州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12万,商业贷款贷了48万。现在我如果要提取公积金,请问我最多可以提取多少哇?9.9万可以全部提出来不,谢谢 | |||
| 中心回复:【2023-04-10 09:51:36】 周先生:您好! 购新建商品房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须在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备案日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4)备案表原件1份; (5)购房缴款票据原件1份(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购房款发票);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注:购本市自住住房可在网上进行办理。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李** | 时间:2023-04-04 22:53:31 | ||
| 留言内容: 1.达州的双职工公积金,计划在重庆买房,有什么政策或要求,才可以用达州公积金偿还重庆的按揭贷款(签约还贷)。目前户口在达州,可以提前迁移至重庆。2.3月进行贷款一次性还清,计划4月进行过户,几年前办理的在8月进行签约还贷(未进行签约还贷解约),故最近一次提取公积金是22年8月。请问过户后,我还能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80%吗?需要什么资料? | |||
| 中心回复:【2023-04-06 09:13:49】 网民朋友:您好! 1,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职工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一致.需先有户口再购房。 2,限制一个自然年度内多项住房消费提取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孙** | 时间:2023-04-02 23:54:58 | ||
| 留言内容: 网上看到遂宁市公积金贷款发放标准中是认贷(商贷和公积金贷)不认房,我们达州公积金贷款房屋或贷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会不会调整到类似标准?谢谢 | |||
| 中心回复:【2023-04-03 09:15:24】 孙华东:您好! 我市房屋套数认定以达州市不动产管理局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为准。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舒** | 时间:2023-03-31 11:24:30 | ||
| 留言内容: 2021年我在重庆购买了一套住房,现我夫妻户口均在达州市,可否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如不行我现在迁户口到重庆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不,谢谢领导答疑。 | |||
| 中心回复:【2023-03-31 12:23:47】 网民朋友,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达市金管委[2019] 2号文件第二条 限制在非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以在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之外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同时根据您所购房和户籍转移时间情况,均属非户籍地购房,故中心无法办理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业务,请予理解和支持。3月31日中午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宣传了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柏** | 时间:2023-03-28 20:04:29 | ||
| 留言内容: 1.我2017年通过达州公积金在重庆公积金贷款买房一套,现准备提前还款,程序该怎么走? 2.还款后,我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在达州买房付首付,并提取公积金偿还达州每月的贷款吗? 3.如果我不提前还公积金贷款,我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在达州买房吗? | |||
| 中心回复:【2023-03-29 14:35:08】 网民朋友:您好! 经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与您本人联系,了解到您是在重庆公积金中心申请的贷款,故现您提前还贷需到重庆公积金中心办理。您目前 贷款结清后如需再次在达州购房可以再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一个家庭最多可以享受两次),具体可贷金额需您本人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征信原件到我政务中心前台窗口计算。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张** | 时间:2023-03-28 16:05:21 | ||
| 留言内容: 于2007年在成都购一套小高层无电梯,现在成都那套房享受政策老旧小区安装电梯,请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本人工作在达州、户籍在达州、公积金缴存在达州市) | |||
| 中心回复:【2023-03-29 12:29:47】 张先生,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已收悉!您属于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以外区域购房并实施住房消费,根据达市金管[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文件要求 ,中心无法为您办理老旧小区安装电梯提取业务。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宣传相关政策,请予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 0818-3091366 咨询 | |||
| 姓名:苟** | 时间:2023-03-27 20:24:17 | ||
| 留言内容: 在外省买房未用公积金贷款,请问我的公积金可以一次取完吗? | |||
| 中心回复:【2023-03-29 10:05:47】 苟女士,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已收悉!通过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您可按达市金管[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 职工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的文件要求申请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根据现行政策,正常还款12个月后,还可办理按年还贷提取。如您还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 0818-3091366 咨询 | |||
| 姓名:刘** | 时间:2023-03-24 17:01:49 | ||
| 留言内容: 如果有公积金贷款,又想提取。请问提取后剩下的余额是不是不能低于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好多比例哟? | |||
| 中心回复:【2023-03-27 10:03:40】 网民朋友:您好!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 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正常归还贷款满12个月(含)后申请。 2)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申请时最近12个月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注:可在网上办理。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周** | 时间:2023-03-23 20:41:26 | ||
| 留言内容: 请问在公众号上面申请提取公积金大概需要多久哟? | |||
| 中心回复:【2023-03-24 10:47:09】 周先生,您好! 缴存人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果被退件,会注明退件原因,请缴存人补齐资料后重新提交。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8咨询 | |||
| 姓名:李** | 时间:2023-03-21 20:33:29 | ||
| 留言内容: 本人和配偶在2021年达州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政策无法又提又贷,只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每月按时还贷,现想购买第二套房,问能否提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全款购买二套房呢? | |||
| 中心回复:【2023-03-22 09:24:25】 网民朋友: 限制一个自然年度内多项住房消费提取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若您仍有其它问题,请拔打开江管理部电话咨询0818-8223278 | |||
| 姓名:庞** | 时间:2023-03-21 11:30:03 | ||
| 留言内容: 本人名下现在的公积金房贷期限是20年,是在2015年办理的,现在每月公积金缴存金额提升了,请问我的20年贷款期限能变更成5年或者10年么?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谢谢! | |||
| 中心回复:【2023-03-21 14:50:21】 网民朋友:您好! 请您咨询为您办理委贷的银行,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解释相关政策。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72咨询 | |||
| 姓名:黄** | 时间:2023-03-21 01:36:40 | ||
| 留言内容: 什么鬼?留言内容输不上,明明说2~500个字之间,我才200多个字就提交不成功? | |||
| 中心回复:【2023-03-21 11:33:12】 网民朋友,您好! 哈哈哈。。。。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我中心信息科会进一步优化网页,让中心和缴存人沟通更顺畅。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详细了解您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将相关情况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备,也请您多关注达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达州市如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会即时发布。 如您还有业务咨询,请拨打我中心贷款管理科0818-3091372。 | |||
| 姓名:王** | 时间:2023-03-20 16:44:56 | ||
| 留言内容: 我2013年公积金贷款买了个房子,目前还没还清,19年我又商贷买了个房子,由于商贷利率较高,我准备提取公积金还清商贷,请问是否可以?要什么材料?能提取多少?是否可以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是先提取公积金还款,还是先还款再提取公积金? | |||
| 中心回复:【2023-03-21 11:03:15】 王先生,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已收悉,根据达市金管[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 职工及其配偶在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的文件要求,您只可按归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其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且不超过申请时最近12个月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同时申请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郭** | 时间:2023-03-17 20:26:49 | ||
| 留言内容: 商业住房能提取公积金吗? | |||
| 中心回复:【2023-03-20 09:37:18】 网民朋友:您好!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的,该住房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故商业用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张** | 时间:2023-03-16 14:50:45 |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由于县财政比较困难,已经缓缴公积金一年了,请问能不能通过单位提供缓交证明的方式,办理公积金贷款,为购房者提供更加的便利。谢谢! | |||
| 中心回复:【2023-03-16 16:40:12】 网民朋友:您好! 缴存职工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故您的情况目前不能办理。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蒋** | 时间:2023-03-16 10:17:27 | ||
|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买一套二手房(达州市内),价格70w,请问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我和家人征信记录良好,公积金底数充足,已连续缴纳8年,单方公积金,首套房,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其他所有情况都正常) | |||
| 中心回复:【2023-03-16 16:37:24】 网民朋友:您好!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为以下七项计算结果的最低值: 1.申请的贷款额度,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缴存基数之和的50%。若借款人及配偶有其他债务的,须在此基础上扣减每月分摊还款额; 2.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单职工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3.购首套房的不得高于购房总金额的80%;购第二套房的不得高于购房总金额的70%; 4.购再交易房的抵押值不得超过该房屋评估价值的70%; 5.贷款总额=前四项最低值×缴存时间系数×欠缴系数;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连续正常缴存时间6-11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23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欠缴1-2个月的系数为1;欠缴3-4个月的系数为0.95;欠缴5-6个月的系数为0.9。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 7.不得高于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 (二)首付款比例 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抵押值的确定 1、购首套房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用于抵押的抵押物价值的80%; 2、购二套房改善性住房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用于抵押的抵押物价值的70%。 3、购再交易房的抵押值不得超过该房评估价值的70%。 具体贷款您需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征信记录到我中心政务中心前台计算。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袁** | 时间:2023-03-15 21:55:53 | ||
| 留言内容: 本人15年引进硕博生,16年买了一套35平米的自住房,先结婚后,配偶在达没有房产,现在想购买一套大一点面积住房,需要用公积金贷款。就想咨询下,可否按照最新政策用公积金贷款,可否按首套房贷款。 | |||
| 中心回复:【2023-03-16 09:19:30】 网民朋友:您好! 如果您现在再购买住房,因您已有一套住房,只能按二套房贷款。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
| 姓名:王** | 时间:2023-03-15 16:29:03 | ||
| 留言内容: 家庭无房产证明怎么开具 | |||
| 中心回复:【2023-03-16 09:06:28】 网民朋友:您好! 无房证明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去不动产管理局打印,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