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住房公积金“三措并举”推动贷款业务逆势增长,贷款余额突破100亿元大关

  •     2021年以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落实“房住不炒”房地产调控政策,坚绝执行两个“三不贷”原则(即:购第3套住房不贷、贷第3次公积金不贷),全力实施“放管服”改革,在实现本地缴存职工保障首套贷、支持改善贷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异地缴存职工“还乡置业贷”和支持高层次人员来达“就业安居贷”,助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逆势增长。仅今年1-8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544笔共12.61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120笔3.81亿元,增幅分别达46.20%、43.24%,支持房地产销售面积约为34.06万元平方米,可为贷款职工节约贷款利息支出3.46亿元,“购房要贷款、公积金是首选”已成为我市缴存职工购房融资时的不二选择。
        一是坚持全程不见面审批,实现贷款最多跑一次。对贷款业务进行流程再优化、环节再减少,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初审前置到各家受托银行,由银行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贷款申请、政策滤检、资料核验、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的初审。对符合达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条件的,预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后,再通过网络将贷款信息、电子档案推送到中心进行网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审批人员与贷款职工全程实行不见面审批,贷款职工也由中心、银行多次跑变为只到银行跑一次。
        二是坚持“四个一样”支持异地职工“返乡置业贷”。达州在外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乡亲较多,因子女入学、结婚安家需返乡置业的需求也较大。中心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返乡置业贷”,对异地缴存职工回达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坚持与本地缴存职工申请条件一样、审核标准一样、办理流程一样、审批时效一样,让异地职工享受“同城化”待遇。截至2021年8月,我市共向异地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02笔2亿元,购买住房面积约5.8万平方米,对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宽条件松限制实施高层次人才来达“就业安居贷”。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强市战略,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在达州、安居在达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优势,对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认定的又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实施又提又贷住房公积金政策;将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且不受缴存余额倍数的限制;在核定还款能力时将个人未结清非住房贷款余额由5万元放宽至50万元;首次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管家庭房屋套数限制均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截至8月底,我市已向42名高层次人才发放公积金贷款2221万元。目前,我市累计向51496户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3.97亿元,回收贷款本金43.77亿元,贷款余额为100.20亿元,支持住房销售面积约为540.5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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