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朱** 时间:2017-12-29 11:53:20
留言内容: 二手房产权证用途为商服办公,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中心回复:【2017-12-29 11:53:20】 您好!住房公积金是专项资金,用于自住住房,商务办公不能提取公积金。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0818-12329进行咨询。
姓名:朱** 时间:2017-12-29 11:53:19
留言内容: 二手房产权证用途为商服办公,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中心回复:【2017-12-29 11:53:19】 您好!住房公积金是专项资金,用于自住住房,商务办公不能提取公积金。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0818-12329进行咨询。
姓名:张** 时间:2017-12-28 09:48:08
留言内容: 老公婚前商贷了一套房子,目前没还完,每年还款都是取的他的住房公积金,我目前无房,想购买一套达州市内的房子,能否使用我的住房公积金来贷款?这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如果把老公商贷的房子全部还清能否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取了之后我还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还清后我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中心回复:【2017-12-28 09:48:08】 张丽:你好!只要信用良好,有足够的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可以使用你的住房公积金来贷款。目前的政策是即可以提取,也可以贷款。二套房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姓名:郑** 时间:2017-12-26 16:31:26
留言内容: 我今年3月份在成都为子女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以子女名字签订的合同),听说可以提取我和家属的公积金。请问: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中心回复:【2017-12-26 16:31:26】 子女购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申请;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缴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或贷款银行加盖公章的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表;   5)子女关系证明;   6) 申请人在达州的银行一类账户卡。
姓名:徐** 时间:2017-12-24 15:18:24
留言内容: 您好!我目前在达州上班,户口也在达州。现在想在老家(达州境外,四川省内)购买一套现房(首套房)。想咨询一下,可否以所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在达州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如可以办理,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本人未婚)?
中心回复:【2017-12-24 15:18:24】 你好,具体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姓名:侯** 时间:2017-12-22 22:18:05
留言内容: 你好,我和家属在达州购买了第二套房,公积金账上有余额,我们先自己垫付首付款(首付款有一半是借来的),我们办的是商贷,没有办公积金贷款,我们可以把自己公积金账上的钱提取出来偿还之前借的首付款吗?还有以后每年偿还的贷款可以办理哪个自动还贷款的业务呢?办理这些须要什么手续,谢谢
中心回复:【2017-12-22 22:18:05】 公积金账上的钱可以提取出来偿还还首付款,每年偿还的贷款可以办理签约还贷业务。办理商业贷款签约还贷提取需提供以下资料:   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委托按年还贷提取公积金的书面申请;   2)婚姻状况证明和夫妻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加盖公章的近12个月还贷情况明细表;   5)申请人在达州的银行一类账户卡。
姓名:冯** 时间:2017-12-22 17:29:53
留言内容: 您好!我于12月13日申请购买首套房一次性提取公积金6万元。按照规定,我可以提取11月末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是窗口工作人员(腿有伤那个男性工作人员)直接给我核定为2016年度余额,并以银行还贷满12月才能提取为由,没有批准2017年11月28日到账的两万元金额。本人并不是以购房还贷为由提出申请,因此,我提出异议,申请提出符合要求部分金额。请贵中心查询我的提取信息后,做出答复,谢谢!
中心回复:【2017-12-22 17:29:53】 你好!达市金管委(2015)5号文件第二(三)购房一次性提取金额,由合同备案日前的6月30日缴存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调整为申请日前一个月末缴存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你合同11月份备的案,你11月份以前的余额为40618.53的元。
姓名:王** 时间:2017-12-21 14:30:04
留言内容: 我去年办理了公积金第二年自动退款功能,今天我收到了公积金账户余额减少短信,但银行卡未收到此款是什么原因?
中心回复:【2017-12-21 14:30:04】 你好!详情请拨打0818-2181606咨询。
姓名:张** 时间:2017-12-20 18:44:35
留言内容: 您好!我之前在成都买有一套房,是商业贷款,还没有还清。因为现在回来上班了,现在我打算在达州市内再买一套房屋,请问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另外我住房公积金截止现在余额有3万多,我打算元旦之后再买房。请问可以贷款多少?
中心回复:【2017-12-20 18:44:35】 您好!贷款额度:具体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还贷能力、信用情况、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还贷能力系数(还贷能力系数的范围为40%-50%),等综合确定。
姓名:毕** 时间:2017-12-18 19:35:38
留言内容: 你好。我从2014年开始到达州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今年7月,办理了年度自动提取还贷协议。由于一些原因,前段时间到公积金中申请终止年度自动提取还贷协议。今天我家属到渠县提取公积金,被告知我们已经终止提取公积金业务,以后都提不到公积金,除非退休。我只是申请终止年度自动提取还贷协议,并没有要求终止提取公积金业务,这不是我的本意,现在该怎么办?难道我们以后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吗?
中心回复:【2017-12-18 19:35:38】 详请拨打0818-7226678咨询。
姓名:范** 时间:2017-12-18 16:39:03
留言内容: 本人2017年8月调至新单位,原单位封存我的公积金,当时公积金余额柒仟元。2017年12月新单位解封我的公积金,但是解封后余额为零,有截图为证,2017年12月8日新单位交纳我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的公积金,原来的柒仟元还是没有算进去,到底怎么回事,该怎么处理?
中心回复:【2017-12-18 16:39:03】 详请请拨打0818-2121232咨询。
姓名:冯** 时间:2017-12-15 11:22:29
留言内容: 您好!购买首套房合同备案一年内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金额是指备案合同签订日期前的账户余额吗?如果是,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条款支撑呢?
中心回复:【2017-12-15 11:22:29】 冯林:你好!达市金管委(2015)5号文件第二(三)购房一次性提取金额,由合同备案日前的6月30日缴存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调整为申请日前一个月末缴存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姓名:卢** 时间:2017-12-15 09:37:44
留言内容: 公积金从16年9月交到今年10月,10月离职,公积金被封存,11月在新单位交公积金,公积金由宣汉转到市本级,这种情况能否进行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2017-12-15 09:37:44】 卢辉:你好!你先将帐户合并,再进行公积金贷款。
姓名:王** 时间:2017-12-14 13:48:51
留言内容: 您好,房子贷款已经还清了,公积金账户的钱能不能提取?如果能够提取,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中心回复:【2017-12-14 13:48:51】 王伟:你好!房子贷款还清,公积金账户的钱可以提取。因不知你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请针对你自己的情况详请请咨询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
姓名:冯** 时间:2017-12-14 10:41:40
留言内容: 您好!我于2017年12月13日在窗口办理购买首套房备案后一年内一次性提取业务,申请提取6万元,当时公积金账户余额62000元。工作人员审核时只批了40600元(去年余额),余下的21000余元属于今年11月28日缴存进去的,说是不能提取。经过咨询,说是一次性提取的金额只能是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之前的余额,而我的备案合同签订时间是在11月23日。我想请问是这样的吗?有没有文件条款作为依据呢?
中心回复:【2017-12-14 10:41:40】 冯林:你好!达市金管委(2015)5号文件第二(三)购房一次性提取金额,由合同备案日前的6月30日缴存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调整为申请日前一个月末缴存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姓名:余** 时间:2017-12-14 09:57:22
留言内容: 本人公积金先由宣汉县缴纳12个月,后由市本级缴纳2个月,能否通过办理转移业务将原宣汉县缴纳月数合并到市本级缴纳月数,连续计算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月数,办理个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中心回复:【2017-12-14 09:57:22】 你好,首先将你多个帐户给予合并,再给予办理贷款业务。
姓名:黄** 时间:2017-12-13 21:47:49
留言内容: 我的正确手机号码,应该是13619069199,现在系统中错误的录成呢13619061999
中心回复:【2017-12-13 21:47:49】 你好,请报单位经办人,到大竹管理部给予更正。
姓名:李** 时间:2017-12-08 10:44:22
留言内容: 我去年取过一次公积金,今年想继续支取需要什么资料?
中心回复:【2017-12-08 10:44:22】 你好,不知你是什么原因继续支取。详请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姓名:谭** 时间:2017-12-07 21:27:16
留言内容: 主任,您好!我买的首套房已经付完首付,公积金贷款已经通过公积金中心审批和银行面签,我想问下这个时候提取公积金余额会影响我的公积金贷款和贷款额度嘛?
中心回复:【2017-12-07 21:27:16】 你好,不会影响。
姓名:小** 时间:2017-12-07 16:21:29
留言内容: 请问夫妻两人均为达川区事业单位职工,公积金正常缴存多年,前年住房装修各提取过一次公积金。以前在成都有一套住房已出售。现想在成都按谒一套二手房,请问1、这种情况下是办理公积金提取还是贷款?2、如果是提取该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3、如果是贷款又需要哪些手续,如何办理?
中心回复:【2017-12-07 16:21:29】 你好,提取所需要的资料: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协议、契税完税发票、《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异地购再交易房须提供的资料   1、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借款人提供收款人身份证明及收款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无效身份证明需提供户口簿);   6、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婚的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再婚的现场填写《未再婚承诺书》);   7、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月固定工资收入证明或社区出具工作情况证明(在市中心或各管理部领取个人收入情况证明制式表,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出具收入证明);   8、借款人提供在达州市境内的具有自有产权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物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和该抵押物经管理中心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书三份(由中心统一评估),借款人以共有或第三人房产抵押的,须征得共有权人或第三人的同意并办理好公证;   9、购房所在地房管局出具房屋情况证明(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查询情况);   10、“中心”或“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