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书** 时间:2019-01-08 09:58:03
留言内容: 之前登录住房公积金微信平台是可以的,但是最近登录却被告知身份信息不匹配。请问这是为什么?
中心回复:【2019-01-08 09:58:03】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心直属管理部或中心各县管理部窗口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完整。
姓名:熊** 时间:2019-01-08 09:05:11
留言内容: 本人在2018年9月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后,现在在网上查询个人信息,输入身份证号码提示“证件号码不存在”,以前可以在网上查询的完全没有问题
中心回复:【2019-01-08 09:05:11】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心直属管理部或中心各县管理部窗口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完整。
姓名:匿** 时间:2019-01-07 14:15:50
留言内容: 上班期间0818-2120925不接听咨询电话,即使接通又马上挂断。到底还是不是开门办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
中心回复:【2019-01-07 14:15:50】 0818-2120925此电话号码并未对外公布,咨询政策请拨打中心热线咨询电话12329。
姓名:罗** 时间:2018-12-27 21:48:29
留言内容: 本人在大竹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地产公司说不能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说是太麻烦了,请问我如何才能将账户里的余额提取?
中心回复:【2018-12-27 21:48:29】 公积金贷款还满一年可以每年还贷提取,商业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提取手续在网签合同备案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姓名:罗** 时间:2018-12-26 10:11:24
留言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去年买房签订的合同,用的商业贷款。今年公积金才办理下来,请问能转公积金贷款吗?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中心回复:【2018-12-26 10:11:24】 商转公积金贷款不能打给本人1、因为售房资金不能打给本人,只能打给开发企业或者售房人2、 公积金贷款钱不能打给本人,只能打给银行,银行不会接受此款项。
姓名:刘** 时间:2018-12-25 17:15:20
留言内容: 我是原来在雪花啤酒公司上班,但我已经离职6年了,我的住房公积金还能提出来吗?如果能,需要些什么材料?
中心回复:【2018-12-25 17:15:20】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提取资料: 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姓名:雷** 时间:2018-12-24 13:32:24
留言内容: 我在重庆购房商贷35万,还有30万,月供2600多。大竹县购房一套商业贷款16万多,余10万多,每月还970。现在大竹再买一套,能住房公积金贷款吗?我公积金缴存基数6600多,我家属12000。售楼部把我们的资料拿到大竹审核,开始说要把其他消费贷款还了,我们就还了,后面说我们提过公积金,要等到12月后满一年才行,现在说我们是第三套房,根本贷不到,究竟是什么情况
中心回复:【2018-12-24 13:32:24】 在你所有贷款还完的情况下,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缴存人须在新缴存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当地房管部门已有房产登记两套的或当地购房已使用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报告及中心业务系统所记录)的,征信不良的缴存人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姓名:王** 时间:2018-12-24 12:41:55
留言内容: 本人达州工作,已婚,有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从来没用过,家属在成都工作,之前在成都用家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过一套房,现在在达州想用自己的公积金购买一套房,想咨询我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可以的话首付和利率会上浮吗?
中心回复:【2018-12-24 12:41:55】 在你异地有贷款情况下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后缴存未满一年的,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有逾期记录连续3期以上或累计6期以上的,贷记卡、准贷记卡有逾期记录连续6期以上或累计9期以上的等相关情况不能申请贷款。首付款比例:购买商品房、再交易房的不得低于购房总金额的20%。在达州购买第一套房或第二套房均按首套房利率执行。
姓名:廖** 时间:2018-12-23 19:13:53
留言内容:  你好,主任! 我想咨询一下,我公积金是贵州黔南州 ,我人是宣汉的,我想在宣汉购房(首套) 需要什么手续? 公积金贷是那种模式?如:公积金数量乘倍数还是什么其他模式?谢谢了!
中心回复:【2018-12-23 19:13:53】 异地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工作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新建商品房须提供的资料:   1、合法有效的网签购房合同、备案表原件一份;   2、2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售房单位(开发企业)出据的收款证明;   4、借款人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明原件一份;未婚的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一份、未再婚的现场填写《未再婚承诺书》);   6、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月固定工资收入证明或社区出具工作情况证明(在市中心或各管理部领取个人收入情况证明制式表,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出具收入证明)原件一份;   7、购房所在地房管局出具房屋情况证明(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查询情况)原件一份;   8、异地缴存公积金借款人需在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明细原件一份;   9、借款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一份。 贷款额度计算: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还贷能力系数(还贷能力系数的范围为50%-60%),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规定缴存比例。具体系数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还贷能力、信用情况等确定。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商业住房贷款、车贷、其他贷款、消费贷款、农户贷款等在计算其贷款额度时应平均分摊到每月计算还款能力。(请关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贷款指南)
姓名:李** 时间:2018-12-19 13:58:58
留言内容: 效率低下,系统升级,不晓得搞了好久了。公积金账户无法查询,显示证件号码不存在。
中心回复:【2018-12-19 13:58:58】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心直属管理部或缴存地各县管理部相关业务科室核对相关信息。如若还不能查询请到中心信息技术科办理相关事宜。
姓名:李** 时间:2018-12-19 09:27:00
留言内容: 异地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工作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 积金 6 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 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 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 缴存明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公积金办理了自动提取,六月十九号提取一次,现在想买房就不能用公积金?
中心回复:【2018-12-19 09:27:00】 公积金提取满一年后方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提取可以在自动还贷之前取消签约还贷。
姓名:王** 时间:2018-12-17 13:07:44
留言内容: 主任,你好!我于2018年2月调入新单位,那么我2018年每月上缴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到底是以现在单位职工的基数上缴,还是以原来单位的基数为准?因为原来也就是2017年我原单位的基数低得多,现在新单位基数高些,能具体告诉我2018年证年度我的住房公积金上缴基数到底该怎么计算?谢谢告知!
中心回复:【2018-12-17 13:07:44】 请拨打中心直属管理部电话咨询:2121232
姓名:周** 时间:2018-12-14 17:09:41
留言内容: 自本月起我的公积金账号登陆不上网上服务大厅了,页面显示账号不存在,重新注册显示与所留号码不一至先修改。以前登陆时都正常,请尽快帮我解决。
中心回复:【2018-12-14 17:09:41】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中心直属管理部核对相关信息。
姓名:宁** 时间:2018-12-13 22:37:02
留言内容: 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的公积金交在乌鲁木齐的,前面在渠县买的新房用的商业贷款,我现在想商业贷款转成异地公积金贷款可以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
中心回复:【2018-12-13 22:37:02】 现在不能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1、 因为售房资金不能打给本人,只能打给开发企业或者售房人.2、 公积金贷款钱不能打给本人,只能打给银行,银行不会接受此款项.
姓名:黄** 时间:2018-12-11 16:51:29
留言内容: 我于今年7月份因为租房提取了一次公积金,现在买二手房,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中心回复:【2018-12-11 16:51:29】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缴存未满一年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姓名:张** 时间:2018-12-11 15:49:55
留言内容: 你好,我是单位用户,职工身份证号错了,能在网上修改吗?
中心回复:【2018-12-11 15:49:55】 不能在网上修改身份证,需到中心相关业务科室或窗口办理。
姓名:赵** 时间:2018-12-10 10:01:34
留言内容: 主任,你好!我今年用我与妻子的公积金在大竹买了首套期房,合同已签,工行办了贷款,随后去大竹政务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工作人员告知现在公积金贷款需要还款一年后才能提取,但我看公告说的合同签约一年内不能提取首付款的话就不能再提取了,故我有疑问咨询,现在是不是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因为等我还贷一年,早已超过合同日期一年?如果能提取,是在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手续?望主任能予以解答
中心回复:【2018-12-10 10:01:34】 公积金贷款需符合以下要求是,购同一套住房已一次性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了贷款可以还满一年后每年还贷提取公积金。
姓名:凌** 时间:2018-12-09 14:16:29
留言内容: 我的公积金账号十一月二十号前还可以登录网上服务厅,现在账号却显示证件号码不存在?单位肯定在缴状态,怎么回事呢?账号没了
中心回复:【2018-12-09 14:16:29】 公积金中心系统处于升级中,请在网厅重新注册登陆就可查询相关业务。
姓名:程** 时间:2018-12-05 19:54:14
留言内容: 在达州市缴存公积金,可以在成都购买住房时使用吗?如果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中心回复:【2018-12-05 19:54:14】 请详细说明是提取还是贷款。
姓名:风** 时间:2018-12-05 17:07:24
留言内容: 主任,您好!我是市本级一家事业单位,因多种原因今年我单位预算经费缺口严重,2018年下半年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没有资金安排,我们可以在2019年补交吗?需要提交延期交纳申请等手续吗?谢谢!
中心回复:【2018-12-05 17:07:2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在一定时期内办理缓缴: (一)企业严重亏损,并且连续6个月以上欠发职工工资的; (二)企业因为不能清偿债务,由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其主要财产和账户,致使企业无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需延长期限的,应重新向管理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