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 | 时间:2019-07-16 14:14:44 | ||
留言内容: 我2019年调入了新单位,两个公积金账户合并后,现在需要贷款买房,请问缴存的时间会累积吗?之前的单位我已经缴存了五年了。现在新账户是否也需要满足6个月以上才能贷款? | |||
中心回复:【2019-07-16 14:14:44】 账户合并后没有存在断缴的情况可以申请贷款,前提是征信必须良好。 |
姓名:王** | 时间:2019-07-15 18:23:54 | ||
留言内容: 本因人工作变动,从宣汉调到省级机关,需要办理公积金转移,请问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 |||
中心回复:【2019-07-15 18:23:54】 欢迎大家关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服务指南里面归集办事指南。 跨市转入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注:缴存职工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办理异地转入的,需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若需由我市转入到其它市(州),在其它转入市(州)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 |
姓名:邓** | 时间:2019-07-15 17:25:27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目前在达州有一套房(已还清商贷),个人公积金从2018年8月份从达州转到成都缴纳了,目前由于工作需要能否在达州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买套房子,利息上浮不?成都公积金哪些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不 | |||
中心回复:【2019-07-15 17:25:27】 欢迎大家关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服务指南里面贷款指南。异地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工作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是征信必须良好。 购新建商品房须提供的资料 1、合法有效的网签购房合同、备案表原件一份; 2、2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售房单位(开发企业)出据的收款证明; 4、借款人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明原件一份;未婚的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一份、未再婚的现场填写《未再婚承诺书》); 6、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月固定工资收入证明或社区出具工作情况证明(在市中心或各管理部领取个人收入情况证明制式表,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出具收入证明)原件一份; 7、购房所在地房管局出具房屋情况证明(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查询情况)原件一份; 8、异地缴存公积金借款人需在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明细原件一份; 9、借款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一份。 |
姓名:张** | 时间:2019-07-11 10:45:13 | ||
留言内容: 购房两年了,现在是自己装修,请问能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 |||
中心回复:【2019-07-11 10:45:13】 装修不能申请公积金提取。 |
姓名:田** | 时间:2019-07-10 17:59:49 | ||
留言内容: 住房公积金最后一年是否需打印最近十二个月的还款记录,还款是2018.01--2018.12月,银行只提供2018.06-2019.06年的银行交易记录 | |||
中心回复:【2019-07-10 17:59:49】 公积金还贷提取只能每年还贷提取上一年度12个月的金额,如果同一房屋办理按年住房还贷提取后,若有提前部分还款的,应在下一年度(12个月后)办理。 |
姓名:龙** | 时间:2019-07-07 17:21:20 | ||
留言内容: 1.达州本地公积金职工,每月基数7000,单职工缴存,车贷1400,还有一年半还清,已婚。一方征信没问题,一方征信累计3期逾期,请问能贷款多少?2.还想商贷15万,组合贷款的流程及资料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两份资料交中心和银行吗?还是一份资料就行?公积金审批放款的时间是多久?谢谢。 | |||
中心回复:【2019-07-07 17:21:20】 贷款业务办理请详询中心综合服务科0818-2181606同时可关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服务指南里贷款办事指南。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
姓名:王** | 时间:2019-07-05 10:57:28 | ||
留言内容: 请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核算的统一口径是什么?(1)我们单位按照上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核算其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否正确合理?(2)核算缴存基数,是否应将上年目标奖纳入进去?盼回复,谢谢! | |||
中心回复:【2019-07-05 10:57:28】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即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姓名:唐** | 时间:2019-07-05 10:08:57 | ||
留言内容: 我于去年6月办理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时至今日已经一年有余,符合委托提取条件,但为什么公积金还没有到账? | |||
中心回复:【2019-07-05 10:08:57】 每年6月底为职工结息日,所以所有业务在此期间暂停办理,结息后业务恢复正常,在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
姓名:裘** | 时间:2019-07-04 17:24:19 | ||
留言内容: 达州市单职工缴存人,已婚。双方的基本情况:一年多没提取过,现在每月缴存基数7000元, | |||
中心回复:【2019-07-04 17:24:19】 具体贷款额度核算能贷多少请详询中心综合服务科 0818-2181606 |
姓名:陈** | 时间:2019-07-03 10:34:14 | ||
留言内容: 6月30日-7月2日的年度结息时间今天都7月3日为什么还是不能查? | |||
中心回复:【2019-07-03 10:34:14】 公积金结息期间相关业务不能办理,7月4日已恢复正常工作。 |
姓名:陈** | 时间:2019-07-01 18:02:28 | ||
留言内容: 不知怎么无法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情况 | |||
中心回复:【2019-07-01 18:02:28】 系统升级后信息预留不完整的职工无法正常登录查询系统,需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预留正确信息,方可查询相关业务。 |
姓名:王** | 时间:2019-07-01 16:38:02 | ||
留言内容: 原来在网上可以查到自己的公积金以及每年缴费的数据,现在却查不到了,怎么回事? | |||
中心回复:【2019-07-01 16:38:02】 系统升级后信息预留不完整的职工无法正常登录查询系统,需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预留正确信息,方可查询相关业务。 |
姓名:李** | 时间:2019-06-28 11:55:22 | ||
留言内容: 换了电话号码,那里可以修改个人缴存信息的电话号码?查询不到公积金 | |||
中心回复:【2019-06-28 11:55:22】 信息预留不完整的职工无法正常登录查询系统,需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预留正确信息,方可查询电话号码。 |
姓名:涂** | 时间:2019-06-28 10:16:03 | ||
留言内容: 本人江西人,在上海工作,住房公积金在上海缴纳,请问在达州使用异地公积金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 |||
中心回复:【2019-06-28 10:16:03】 贷款额度计算: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还贷能力系数(还贷能力系数的范围为50%-60%),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规定缴存比例。具体系数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还贷能力、信用情况等确定。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商业住房贷款、车贷、其他贷款、消费贷款、农户贷款等在计算其贷款额度时应平均分摊到每月计算还款能力。 购买商品房、再交易房夫妻双方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只有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
姓名:e** | 时间:2019-06-27 10:33:18 | ||
留言内容: 本人在通川区按揭购房,但目前又在渠县工作,在渠县无房租房居住,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既还贷提取又租房提取? | |||
中心回复:【2019-06-27 10:33:18】 只要你在渠县工作的单位有正式的派驻文件,且家庭在渠县无房,既可以还贷提取又可以租房提取。 |
姓名:曹** | 时间:2019-06-24 09:49:23 | ||
留言内容: 达州玖源公司2016年开始断交公积金,现在账号查询不到。账号冻结了吗?还是其他原因。 | |||
中心回复:【2019-06-24 09:49:23】 曹坤浩:您好!如需查询公积金帐户情况,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管理部查询,或到所在单位经办人处查询。如仍有不清楚的可拔打中心热线电话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
姓名:李** | 时间:2019-06-21 16:06:50 | ||
留言内容: 请问一下,我是2019年2月初离职的,我想把公积金取出来有急用,但听人事部说必须要等半天以后才能来办理领取,是这样吗?那不是要8月份才能来办理哦? | |||
中心回复:【2019-06-21 16:06:50】 李元婷:您好!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帐户封存。帐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帐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如仍有不清楚的可拔打中心热线电话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
姓名:张** | 时间:2019-06-17 17:02:16 | ||
留言内容: 本人于19年4月1日从公司离职,目前公司仍有几年的公积金未缴纳,目前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公司要办理补缴及封户的话,是不是在准备好资料,随时(还是有时间限制)都可以来公积金中心办理补缴和封户手续? | |||
中心回复:【2019-06-17 17:02:16】 张龙钦:您好!根据贵单位《关于单独缴存离退休人员公积金的请示》达玖化字[2018]63号文,我中心达金管[2018]18号文批复同意贵单位每半年为你公司离职,退休人员单独缴纳公积金。 |
姓名:张** | 时间:2019-06-17 16:32:10 | ||
留言内容: 本人原是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职工,由于公司之前经营困难,导致员工的公积金多年未缴,在员工离职时,公司要按照之前的缴纳比例进行补缴,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公司每年的补缴时间有限制(针对离职封户人员账户),导致个人的公积金不能及时补缴,在补缴后又需要封存半年,对于此种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否针对这种情况,企业能否在员工离职时就直接补缴封户! | |||
中心回复:【2019-06-17 16:32:10】 张龙钦:您好!根据贵单位《关于单独缴存离退休人员公积金的请示》达玖化字[2018]63号文,我中心达金管[2018]18号文批复同意你公司每半年为单位离职,退休人员单独缴纳公积金。 |
姓名:赖** | 时间:2019-06-17 10:03:44 | ||
留言内容: 主任 您好! 我于2017年6月离开上家单位,单位仍有3个月公积金没有缴纳,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2018年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全款支付的,请问我可以拿购房合同去提取公积金吗?或者是拿公司的离职证明 | |||
中心回复:【2019-06-17 10:03:44】 赖红因:您好!离职封存满6个月后如没有新单位,或者新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可申请离职提取本人公积金,如果有新建立的公积金帐户只能办理转移,转移后可以办理购房提取,购买商品房只能在合同备案一年内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如仍有不清楚的可拔打中心热线电话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