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 时间:2020-07-03 11:13:29
留言内容: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开无房证明请问是在达州市开还是在户籍地开?
中心回复:【2020-07-03 11:13:29】 李先生:您好 缴存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无自住住房的。 租房提取需准备以下资料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公积金缴存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房证明原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姓名:刘** 时间:2020-07-02 14:44:51
留言内容: 你们住房公积金的联系方式不能接通或者不能咨询问题,就不要向公众公布,打通了没人接比没有打通更老火。
中心回复:【2020-07-02 14:44:51】 刘先生:您好! 我单位于6月28日至7月2日搬迁办公室到马踏洞达州市政务服务局,系统在进行移机调试中,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7月3日已恢复正常。
姓名:朱** 时间:2020-07-01 17:23:37
留言内容: 我想了解一下,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房子,我的公积金账号最大能贷款多少?我看了网站的一些信息,说的是单职工最大额度是40万,但是我想知道我这个账号能贷款多少?可以去哪里查我的最大贷款额度?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吗?如果是的话,需要带哪些资料?谢谢了。
中心回复:【2020-07-01 17:23:37】 朱鹏:您好! 请您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征信报告原件、如异地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证明》到政务服务局1楼住房公积金窗口(37-40号)计算。
姓名:赵** 时间:2020-07-01 16:03:24
留言内容: 婚前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现贷款未还清),婚后再买一套房时,是否可以用另一方的公积金贷款买房?
中心回复:【2020-07-01 16:03:24】 赵小波:您好1 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明确了贷款对象,规定了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姓名:邹** 时间:2020-07-01 11:49:04
留言内容: 我于2005年购房后装修贷款,还清贷款后于2014年将房屋出让。在新购第二套房(首套已经出售),由于房价上涨资金不够,又再次贷款购买房屋。今年离婚时,房屋判给了前妻。目前没有住房,准备购买新房。据说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属实?谢谢。
中心回复:【2020-07-01 11:49:04】 邹波:您好! 根据达市金管委【2019】2号文件 “不得向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姓名:吴** 时间:2020-06-30 14:47:13
留言内容: 您好!我和妻子缴存基数合计1.6万余元,2019年度共实缴公积金4.1万余元,目前双方账户余额共12万余元。我想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请问我可以贷款60万吗?
中心回复:【2020-06-30 14:47:13】 吴先生:您好! 请您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征信报告原件、如异地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证明》到政务服务局1楼住房公积金窗口(37-40号)计算。
姓名:水** 时间:2020-06-29 16:58:30
留言内容: 请问我司的单位客户号忘记了,如何查询到呢?一定要去柜台吗
中心回复:【2020-06-29 16:58:30】 水冰月:您好! 单位的账号可在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上查询,个人账号到单位经办人处查询,也可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政务局住房公金窗口查询。
姓名:李** 时间:2020-06-24 08:50:17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想咨询下,本人跨省调动后,个人公积金是否可以直接销户提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若不能,需要什么手续转接。谢谢!(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0808-2120925,0818-2389613均无法接通。)
中心回复:【2020-06-24 08:50:17】 李治:您好! 请按以下资料办理异地调动手续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注:缴存职工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办理异地转入的,需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若需由我市转入到其它市(州),在其它转入市(州)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详情请咨询调入地公积金中心)。
姓名:吴** 时间:2020-06-18 15:07:29
留言内容: 您好!我和妻子均为缴费职工。我有3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我们已在几年前办理了“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业务,目前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约12万元,请问我们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吗?2、如果可以,我们是购买第二套住房,利率要上浮吗?3、如果我们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款是直接扣取账户余额吗?谢谢!
中心回复:【2020-06-18 15:07:29】 吴先生:您好! 经我中心工作人员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进行电话沟通,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2389613、0818-12329咨询。
姓名:黄** 时间:2020-06-17 15:36:55
留言内容: 本人系重庆市郊县户口,在重庆渝北区购买住房,根据现行规定不符合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但在2020年5月9日,重庆召开重庆主城都市圈工作座谈会官宣重庆主城区由9区扩容到21区,我户口所在地郊县被纳入主城区,且无法提供重庆市主城区相关范围文件,请问现在是否有资格提取公积金。
中心回复:【2020-06-17 15:36:55】 黄先生: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进行电话沟通,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7226678咨询。
姓名:赵** 时间:2020-06-11 18:16:20
留言内容: 你好,本人在成都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想在达州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套,由于把每月的商业还款额度减完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就不够,我就打算把成都那套商业贷款还完后是不是马上就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了中间有没有时间限制?
中心回复:【2020-06-11 18:16:20】 赵铭淇:您好! 经我中心工作人员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进行电话沟通,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2389613咨询。
姓名:马** 时间:2020-06-09 21:25:16
留言内容: 领导好,本人于今年5.8在达州邦泰天著购房,并提交公积金贷申请。资料审核时,达州公积金中心驳回,理由“已提《公积金职工流水账》中,处理类型“单位补缴”为违规。 本人电话咨询工作地(江苏常州)公积金中心回复:公司为”当月的次月扣缴”流水清单中的处理类型“单位补缴”不属违规。两地差异造成异常无法贷款。 请确认、回复结果或处理方法,谢谢!
中心回复:【2020-06-09 21:25:16】 马先涛:您好! 经我中心工作人员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进行电话沟通,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2389613咨询。
姓名:田** 时间:2020-06-04 13:09:51
留言内容: 你好,我户籍是渠县的,在渠县购买的住房,商业贷款15年(180期),目前已还款40期。目前在达州市单位工作,单位已缴纳住房公积金2年多。是否可以将渠县的商业贷款转达州公积金贷款呢?
中心回复:【2020-06-04 13:09:51】 田乙斯:您好! 依据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7年11月20联合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受委托贷款银行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资金只能以转账方式划转至售房单位在受委托贷款银行开设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账户中。按此规范规定,现不具备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政策支撑和外部条件。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姓名:沐** 时间:2020-06-03 13:04:49
留言内容: 请问我父母买房需要贷款,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贷款吗,父母和我在一个户口本上。假如可以的话,房子名字写父母的还是我的呢
中心回复:【2020-06-03 13:04:49】 沐沐:您好!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只能是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或虽办理但已全部偿清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购房或子女购房不在此范围内,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姓名:张** 时间:2020-05-22 10:47:13
留言内容: 一个集团公司,全员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合法?我们员工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心回复:【2020-05-22 10:47:13】 张兴丹:您好! 经与您本人电话沟通,已祥细解答了您所咨询的问题。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姓名:胡** 时间:2020-05-20 13:02:40
留言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第一套房是商业贷款按揭的,现在每年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现在我想改善住房,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房屋,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首付应该交几层,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在哪里办理呢?谢谢
中心回复:【2020-05-20 13:02:40】 胡先凡:您好! 经与您本人电话沟通,已祥细解答了您所咨询的问题。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姓名:程** 时间:2020-05-19 11:24:34
留言内容: 1.在达州市购买首套住房,为二手房的,首付可以两成支付不 2.在达州市购买首套住房,为二手房的,可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不
中心回复:【2020-05-19 11:24:34】 程正强:您好! 购买首套二手房首付可以付两成,但二手房不能办理组合贷款。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姓名:张** 时间:2020-05-17 22:33:25
留言内容: 渠县事业单位公积金缴纳至2019年3月,现在买房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特此向你们投诉
中心回复:【2020-05-17 22:33:25】 张艳:您好! 经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所投诉的单位,目前,我中心渠县管理部已向您所投诉的单位进行了电话催缴并通知经办人限时来我管理部领取催缴通知书。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姓名:张** 时间:2020-05-13 16:40:12
留言内容: 网上有说2020年出来的新政策,购买了社保的职工企业必须购买住房公积金吗?
中心回复:【2020-05-13 16:40:12】 张兴丹:您好! 目前我中心未接到相关文件。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姓名:邓** 时间:2020-05-13 15:01:40
留言内容: 在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时候未办理约定提取,请问现在还能办理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预留的电话号码变了,现在申请变更号码需要哪些材料?
中心回复:【2020-05-13 15:01:40】 邓再提:您好! 只有在我市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能办理签约还贷,需要的资料如下:   (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变更预留电话号码,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我单位窗口办理。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