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陈** | 时间:2020-08-10 16:14:59 | ||
留言内容: 你好,购买房屋,能不能将公积金账户上的钱提出交房款首付。 | |||
中心回复:【2020-08-10 16:14:59】 陈永皓:您好! 购买房屋,不能将公积金账户上的钱提出交房款首付。只有付了房款以后,可以办理提取。 1、购新建商品房,需准备以下资料办理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备案表原件; (4)购房款发票(付款票据或转账凭证)原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2、购再交易房(二手房),需准备以下资料办理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契税完税发票、《不动产权证》原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有清楚,可拨打0818-12329电话咨询。 |
姓名:陈** | 时间:2020-08-10 16:12:46 | ||
留言内容: 你好,因需购买首套住房,咨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能不能提出来交房款首付 | |||
中心回复:【2020-08-10 16:12:46】 陈永皓:您好! 购买首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提出来交房款首付。如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12329咨询。 |
姓名:罗** | 时间:2020-08-09 14:45:07 | ||
留言内容: 您好,那现在暂时没有工作了,无法提供您说的单位核实的提取意见,咋办呢?而且还未婚,就只需要我本人的身份证和本地一类账户银行卡嘛?应该还有一年的还款银行流水吧? | |||
中心回复:【2020-08-09 14:45:07】 罗寒:您好! 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需准备以下次料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咨询 |
姓名:王** | 时间:2020-08-08 19:25:31 | ||
留言内容: 您好,我是从外地回达州工作的,一直想买房,想咨询下: 一、司法拍卖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因为法院拍卖不存在买卖合同、首付证明之类的材料,但会有法院的裁定书。 我在网上搜索到,全国很多地方都是支持司法拍卖房产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并给出了材料清单,例如:孝感市、滑县等。 请中心予以明确,非常感谢! | |||
中心回复:【2020-08-08 19:25:31】 王海树:您好! 已经与您本电话沟通,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151529或0818-12329。 |
姓名:何** | 时间:2020-08-07 11:55:40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想查询我的公积金信息,在此注册的时候提示我手机号码不符,但是我一直都没有换过号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 |||
中心回复:【2020-08-07 11:55:40】 何圣贤:您好! 经我中心系统查询,你单位在缴存您住房公积金时没有报你的电话号码。如您单位开通了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的,由单位经办人员在网上直接录入;也可您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重新录入一下您的电话号码。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12329咨询。 |
姓名:罗** | 时间:2020-08-06 18:30:34 | ||
留言内容: 您好,也就是说我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就只能还贷满一年才能提取是吧?那这个提取的金额是不能超过我这一年还贷的总金额对吧?去办理的时候需要些什么资料呢?必须本人去不能父母代办吗? | |||
中心回复:【2020-08-06 18:30:34】 罗寒:您好! 1、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一年后,可申请提取一年的还款金额。 2、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3、办理提取业务时,除配偶外、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委托公证书》。 |
姓名:罗** | 时间:2020-08-04 13:56:55 | ||
留言内容: 您好,我想问一下公积金提取的问题,我去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不过去年下半年辞职了,现在账户也现实的封存状态,这样的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或者我想销户提取可以吗?有什么影响不?我刚刚去提取模块看了一下,没有现实我可以提取的金额,是不是需要我还满一年的贷款才能提取呀?可以网上直接销户提取不? | |||
中心回复:【2020-08-04 13:56:55】 罗寒:您好! 如您在达州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能办理销户型提取,只能在偿还贷款一年后办理还贷提取。提取业务办理要到公积金中心办,不能在网上办理。 如您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6221471或0818-12329咨询。 |
姓名:罗** | 时间:2020-07-30 18:00:12 | ||
留言内容: 我在广东省东莞市上班,公司有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在2019/8/1提取了部分资金用于租房,我2020/7/27在达州市区买了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通过,只能在农业银行申请了商业贷款。我想问的是:我的商业贷款是否可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需满足哪些条件?我们达州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请帮忙确认回复,非常感谢!!! | |||
中心回复:【2020-07-30 18:00:12】 罗云文:您好! 目前我市不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如仍有不清楚请电话咨询0818-2389613或0818-12329 |
姓名:李** | 时间:2020-07-22 16:54:15 | ||
留言内容: 夫妻双方在婚前分别在达州县城和达州城区用公积金买了房子,每月工资还房贷之后所剩无几,去年的政策是可以取2次,现在只能取一次,有了小孩之后,如不能取2次严重影响家庭生活水平,望公积金中心放宽政策,广纳民意,只要是达州城区的公积金贷款房屋都可以取公积金用于还贷。这也是公积金建立的初衷。 | |||
中心回复:【2020-07-22 16:54:15】 李立:您好 根据达市金管委【2019】2号文件第六条 、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如仍有不清楚请电话咨询0818-2389613或0818-12329 |
姓名:王** | 时间:2020-07-19 01:41:42 | ||
留言内容: 主任,您好!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我和我老公2018年参工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在18年10月份在达州市买了首套住房,当时未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就用的是纯商贷,19年1月份开始偿还商贷。当时导购员说的是我们后面可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我们到底能不能转呢?多久转可以?还有就是转之前,我们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出来还商贷呢? | |||
中心回复:【2020-07-19 01:41:42】 王婷:您好! 1、 依据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7年11月20联合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受委托贷款银行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资金只能以转账方式划转至售房单位在受委托贷款银行开设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账户中。按此规范规定,现不具备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政策支撑和外部条件。 2、偿还本市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偿还在异地(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本息的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 (4)提供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还贷情况明细表原件(若前一年度办理过还贷提取的,只需打印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以前年度未提取过的,需打印最近24个月还款明细,或打印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和借款人的信用报告); (5)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
姓名:徐** | 时间:2020-07-17 16:01:59 | ||
留言内容: 异地买了房,去年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按揭贷款,今年可以提取嘛,政策变没有? | |||
中心回复:【2020-07-17 16:01:59】 徐兵:您好!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一)提取条件 1、2019年11月25日前购房,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籍在购房所在地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屋在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按年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须在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办理;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日起,再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中,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 4、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5、每个自然年度申请过1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从办理租房提取之日起12个月内,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凡有逾期贷款3期(含)以上的缴存人,正常还款二年后,才可申请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7、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需在还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8、在异地(户籍所在地)购房还贷提取按照“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供资料。 (二)提取额度 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此前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不超过最后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还清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提取资料 2、偿还本市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偿还在异地(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本息的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 (4)提供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还贷情况明细表原件(若前一年度办理过还贷提取的,只需打印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以前年度未提取过的,需打印最近24个月还款明细,或打印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和借款人的信用报告); (5)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在直辖市主城区购房的,户籍不在该直辖市主城区范围以内的不予支持。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 |
姓名:李** | 时间:2020-07-13 15:38:46 | ||
留言内容: 主任你好!咨询下租房提取公积金后未满一年购买首套房,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 |||
中心回复:【2020-07-13 15:38:46】 李玉:您好! 租房提取公积金后未满一年购买首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电话咨询。 |
姓名:张** | 时间:2020-07-13 10:39:00 | ||
留言内容: 您好,我籍贯在四川巴中,两年前入职万源市某机关单位,近期已向组织辞职,那么辞职后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具体流程是怎样? | |||
中心回复:【2020-07-13 10:39:00】 张玮乐: 您好! 辞职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一、需符合以下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二、需准备以下资料 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三、办理地点 西外马踏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7-40)号窗口。 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12329咨询。 |
姓名:许** | 时间:2020-07-13 09:45:58 | ||
留言内容: 达州是否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 | |||
中心回复:【2020-07-13 09:45:58】 许豪: 您好! 如您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外购房,请咨询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如您公积金缴存在异地,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房,请持《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相关贷款资料可以办理贷款。如仍有不清楚请您电话咨询0818-12329 |
姓名:周** | 时间:2020-07-12 17:48:29 | ||
留言内容: 我和老公在达州工作,在我们名下达州有一套公积金贷款房,且在前几年就签了签约还贷,每年4月下旬公积金中心会划款至我老公账户,我是重庆户口,今年7月初在重庆主城买了套房,只写的我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我能一次性提取我账户的公积金吗? | |||
中心回复:【2020-07-12 17:48:29】 周韵:您好! 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故您的重庆购房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 |
姓名:廖** | 时间:2020-07-11 21:09:41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就想再问问,我的公积金缴存地是省外,按照疫情期间九条措施,现在的额度提高到50万,那我可不可以在开江用公积金贷款50万买房,我的公积金每月交1660,谢谢 | |||
中心回复:【2020-07-11 21:09:41】 廖先生:您好! 我市目前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请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征信证明,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到开江管理部政务中心窗口计算您的贷款额度。如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 |
姓名:廖** | 时间:2020-07-09 18:32:28 | ||
留言内容: 我在开江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按照“达市府办函《2020》28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发展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可售楼部说最高只能40万,中国人民银行不承认这个文件。我就想问问是否违反规定? | |||
中心回复:【2020-07-09 18:32:28】 廖先生:您好!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发展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第七条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 50 万调整为 60 万;夫妻一方(或单身)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 40 万调整为 50 万。目前我中心在执行此政策。如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8223278或0818-12329。 |
姓名:熊** | 时间:2020-07-09 16:33:44 | ||
留言内容: 已按时还款满一年,且一年内未提取公积金,现在打算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问题:可否申请每月自动抵扣公积金还款?还是只能申请提取12个月的本息? | |||
中心回复:【2020-07-09 16:33:44】 熊海涛:您好! 如您是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满一年后,持相关资料到政务服务局住房公积金窗口(37-40号),办理签约还贷。签约还贷是每年一次从签约方公积金账户提取公积金,直接划到签约方本人提供的一类账户卡内;提取额度为签约方提取月前12个月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提取月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 |
姓名:鱼** | 时间:2020-07-08 17:26:35 | ||
留言内容: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达市金管委〔2019〕2号)里面并没有提出职工在2019/11/25之后户口迁入购房地就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为什么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房还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就永远不能提取出来? | |||
中心回复:【2020-07-08 17:26:35】 鱼儿:您好! 1、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和《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文件精神,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刚需、支持改善、遏制投机的作用。重点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在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之外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照《住房公积金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可以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措施。因政策调整,如给您个人造成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2389613、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
姓名:文** | 时间:2020-07-06 10:17:21 | ||
留言内容: 您好!夫妻二人账户余额16万左右,使用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吗?如果可以的话,每年能提取多少呢? | |||
中心回复:【2020-07-06 10:17:21】 文女士:您好!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按时足额还款十二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一次提取最近十二个月的还贷总额。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