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咨询

  • 一是必须缴纳社保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二是满足月还款额度不超过月公积金缴存额时,月缴公积金3000元,已连续缴12个月(公积金余额为36000元),无其他债务、担保和不良记录,如贷款15年或20年,贷款额度分别为多少?(麻烦给出具体数值,条例太复杂,不会算)三是每月正常偿还贷款,停缴公积金是否可以,同时已缴公积金是否还可提取,提取方式是什么?
    中心回复:【2024-04-24 15:14:10】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来电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试行办法〉的通知》(达市金管委〔2020〕5号)和《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延长〈达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达市金管委〔2022〕3号)文件规定。 一、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者,在达州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参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因《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已废止,目前执行《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提供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涉及个人各方面综合信息情况,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无法计算贷款额度。建议您参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计算,也可持身份证及征信报告前往马踏洞政务中心或县(市)公积金管理部公积金窗口现场核算。 三、(一)缴存人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及以上的,丧失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二)缴存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可要求其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剩余本息,或对剩余贷款本金按国家商业银行同期住房贷款利率执行。根据“达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所规定的提取条件时,可以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具体提取方式可以查看我中心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dzzfgjj.com/)的提取办事指南。 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请向我中心0818-3091372咨询,感谢您对我中心贷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