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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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公积金异地转移
提问时间:2023-12-06 提问者:瞿**
请问:原有湖南省直公积金,现达州公积金开户缴纳4个月,已通过高层次人才办理使用公积金(已放款),计划待达州公积金账户开设满6个月后,湖南公积金转入达州账户合并。。请问,湖南公积金转入后,还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吗(又提又贷作首付)
中心回复:
【2023-12-25 15:00:32】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按照现行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购再交易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其提取额度不超过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费用。感谢对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我中心资金归集科电话0818-309137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