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

  • 领导,你好,我住在江湾城7期,房屋于2021年交房居住,但房屋未取得产权,根据达市金管委2023年5号文件规定,转贷房屋已交房可办妥抵押手续,可以商转公,对于已交房的认定标准是缴纳物业费或者开通天然气,请问可办妥抵押手续如何认定,我是否符合商转公条件,望告知,谢谢。
    中心回复:【2023-11-21 15:36:35】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达市金管委〔202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将《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达市金管委〔2023〕1 号)贷款条件中第(一)款第 2 条“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办妥商贷住房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达市金管委〔2022〕2 号)贷款条件”修改为“转贷房屋已交房且房屋可办妥抵押手续”。因转贷过程中购房人办理抵押时会同时涉及银行和不动产中心等多个部门,故关于您所购的江湾城7期住房能否办妥及如何办妥抵押手续需要详询原商贷借款银行和不动产中心,感谢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 工作人员已就相关情况与您电话沟通解释。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拨打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电话0818-309137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