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地购房提取公积金问题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妻子是重庆户口,但我两在达州市工作多年,并已在达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这种前提下现在去重庆使用商贷购房是否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并且12个月后能否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月供本息。期待您百忙之中回复。
    中心回复:【2023-09-25 10:20:06】 网民朋友:您好! 限制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重点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在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之外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地区购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必须先有购房所在地的户籍后再购房,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除需提供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因您的妻子已是重庆户口,现在去重庆购房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新建商品房的,必须在网签合同备案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办理。用于购买再交易房的,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