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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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相关内容
提问时间:2023-07-28 提问者:曲**
您好。女友名下有一套商品房,贷款已结清。领证结婚后,再买的房,算二套房吗?使用我一个人公积金贷款,符合首套房贷款条件不?是否“认房不认贷”呢
中心回复:
【2023-08-09 15:39:15】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已收悉. 以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的申请贷款人和配偶及家庭未成年子女1个月内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作为住房贷款的套数认定依据。根据您的情况,领证结婚后,再购买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积金贷款,算第二套房。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解答贷款政策,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宣汉管理部0818-522308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