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 本人户口在成都,在成都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用本人的公积金贷款40万元,目前银行正在批贷,想咨询以下问题:1,公积金提取用于本息偿是在自己还款一年后才能办理么?2.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贷款用的是本人公积金,可否一次性提取另一方的公积金用于首付?3.因夫妻双方在达州无住房,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还可否以租房提取公积金?
    中心回复:【2022-10-12 09:22:23】 网民朋友:您好! 1,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地区购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必须先有购房所在地的户籍后再购房,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除需提供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按年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须在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办理;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日起,再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中,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 3,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4,达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缴存职工在异地的户籍所在地购房,缴存人夫妻双方任意有一方缴有公积金的,且缴有公积金的一方户籍在购房所在地,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