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DaZhou Housing Fund Management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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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公积金提取业务
提问时间:2021-04-22 提问者:何**
你好,我是一名在万源上班的工作人员,我在婚前用商业贷款在达州西外买了一套住房,我老婆是宣汉老师,也在婚前用公积金贷款在宣汉买了一套住房。请问我们家这种情况能各自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吗?
中心回复:
【2021-04-22 11:25:45】 何文广:您好! 根据中心政策规定:按年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须在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办理;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日起,再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中,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