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达州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6年,召开第39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达州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关于批准同意创新住房公积金融资方式的请示》、《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贷款现房抵押评估服务方式的请示》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7个处(科),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1人,其中,在编51人,非在编3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3564家,新开户单位131家,净增单位307家;实缴职工17.89万人,新开户职工0.51万人,净增职工0.17万人;当年缴存额23.93亿元,同比增长19.70%。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21.96亿元,缴存余额64.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42%、15.86%。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增加1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15.17亿元,同比降低 17.14%;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3.39%,比上年同期减少28.18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57.96亿元,同比增长35.48%。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986万笔17.34亿元,同比增长12.75%、21.30%。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15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9万笔53.92亿元,贷款余额42.96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65%、47.38%、  49.3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7.12%,比上年同期增加15.0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增加1家。
      (四)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1.599亿元,当年归还 1.599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1.599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21.14   亿元。其中,活期0.09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8.99亿元,1年以上定期 10.5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1.56 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67.12%,比上年同期增加15.0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9997.86万元,同比降低5.52%。存款利息收入8076.2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1528.08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9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8267.83万元,同比增长9.2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7516.63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582.61万元,其他支出168.5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1730.03万元,同比降低13.72%。增值收益率2.03%,比上年同期减少0.4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295.9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00.5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333.62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100.50 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22.7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245.5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643.5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084.50万元,同比增长13.10%。其中,人员经费665.08万元,公用经费 111.38万元,专项经费308.0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245.59 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3.08%,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9.43%、0.07%和19.70%。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4.58%,国有企业占  3.19%,城镇集体企业占8.16%,外商投资企业占0.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6%,其他占1.2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1.08%,国有企业占 6.61%,城镇集体企业占19.05%,外商投资企业占0.1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1%,其他占0.86%。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26.94%,中等收入群体占73.05  %,高收入群体占0.01%。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5.10万笔15.17  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8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7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6.55 %,租赁住房占4.17%,其他占27.4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1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9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44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02 %,其他占  1.6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9.3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5.89%,比上年同期增加  5.8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5059.3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39.95%,90-144(含)平方米占57.34%,144平方米以上占2.71%;新房占81.71%,二手房占18.2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28.77%,双职工申请贷款占71.23%,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0.69%,中等收入群体占91.08 %,高收入群体占8.23%。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273 笔8262.5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906.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446.92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2.52%,比上年同期减少26.6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16年,中心新增达州农村商业银行为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的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等:
      1.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一是提取方面,取消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二是贷款方面,取消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为子女购房业务;购买商品房、再交易房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可放宽到50万元;对临近退休、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5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性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按不得低于购房总价20%执行。
      2.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380元,最高不能超过10611元,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其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单位与职工个人应同比例缴存。
      3.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2016年2月,公积金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1.5%,贷款利率1-5年(含5年)的下调至2.75%,5-30年(含30年)的下调至3.25%。
      4.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并能提供足额贷款抵押担保,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初步完成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微博的开发和测试工作,建成并启用OA办公系统,将电子印章贯穿业务系统和协同办公系统。
      2.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签约还贷”和“商业住房贷款签约还贷”业务,让缴存职工不再重复提交资料。
      3.通过政府招标对现房抵押评估统一购买服务,评估费用由中心承担,减少缴存职工办理贷款的中间费用。
      4.印制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各项办事指南;每季度给职工免费发送住房公积金动账短信;简化离退休人员办理销户型提取要件;给来办事的职工提供免费WI-FI、茶水和清凉解暑药品;及时回复12329服务热线、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市长热线及“凤凰山下”论坛的各种咨询、建议及投诉11098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我市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工作顺利通过住建部、省住建厅组织的联合验收。
      2.与标准数据库比较,增加缺失字段、修改不规范的项目名称表述及类型,调整业务系统中的数据采集项目,实现贯标后的标准数据采集,通过住建部结算平台功能,缩短中心与银行的响应时间,优化了中心与银行交易的业务流程,实现了实时支付到账、账户余额实时监控等功能。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中心与公安等部门发挥联动机制,针对骗提骗贷的行为进行打击;加强贷后催收工作,针对恶意不还的,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进行追收,确保资金及时收回,全年委托律师向68人(次)发放了律师函,追收回欠款4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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