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供银行Ⅰ类账户卡的通知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对个人银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由于Ⅱ类账户卡和Ⅲ类账户卡转账金额受限制,导致缴存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到账。为保障资金能及时准确到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为Ⅰ类账户卡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签约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为非Ⅰ类账户卡的,调整为Ⅰ类账户卡后,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签约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三、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没有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调整为Ⅰ类账户卡的,须提供本人在我中心与住建部实现直联的受托银行办理的Ⅰ类账户卡,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签约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四、已经办理了签约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如果签约时提供的银行卡为非Ⅰ类账户卡,或调整为非Ⅰ类账户卡的,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我中心与住建部实现直联的受托银行Ⅰ类账户卡的原件、复印件,到签约地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五、办理签约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后,不得将提供的银行卡调整为非Ⅰ类账户卡,否则会导致转账不成功。
      六、如需通过银行柜员机自主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可在我中心与住建部实现直联的受托银行办理的Ⅰ类账户卡上加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功能。
     
      附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住建部直联的受托银行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住建部直联的受托银行
     
      农行达州分行
      建行达州分行
      中国银行达州分行
      工行达州分行
      成都农商银行达州分行
      达州市商业银行
      达州市农商银行
      邮储银行达州分行
      恒丰银行达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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