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销户型(退休、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死亡等)提取指南

  • (一)离(退)休
    提取条件
    1、单位足额缴存且账户已封存。
    2、有本市公积金贷款退休销户提取的,须全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或清偿公积金贷款余额后,办理销户提取。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资料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原件1份;
    2、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3、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条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2、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3、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4、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提取条件
    1、单位足额缴存且账户封存已满6个月(含)以上未再就业并未再建交公积金的。
    2、有本市公积金贷款离职销户提取的,须全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或清偿公积金贷款办理销户提取。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2、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3、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出境定居的
    提取条件
    单位足额缴存且账户已封存。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2、本人银行Ι类储蓄卡原件1份;
    3、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死亡提取
    提取条件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单位足额缴存该职工到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止的住房公积金且账户已封存。
    3、死亡销户提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相关手续办理一次性还贷冲抵或在一次性结清贷款后办理销户提取。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资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1份;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缴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原件1份;
    4、死亡职工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或受遗赠文件原件1份;
    5、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配偶继承的提供法定婚姻关系证明)原件1份;
    6、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7、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重要提示
    1、提取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储蓄账户作收款账户(因二类卡以下账户会受资金额度限制导致划款交易失败)。
    2、下列行为属于违规提取行为:
    ①.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利用虚假婚姻信息、婚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利用虚假购房、租房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④.利用虚假鉴定报告、病情诊断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⑤.利用虚假票据提取住房公积金;
    ⑥.其他违规提取行为。
    提取业务咨询热线:0818-12329
    市本级:0818-3091366 大竹县:0818-6221471
    宣汉县:0818-5223087 开江县:0818-8223278
    万源市:0818-8603559 渠县:0818-7226678
    提取业务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备齐的资料到公积金窗口办理。
    线上办理:微信公众号“达州公积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dzzfgjj.com/)、四川政务服务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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