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归集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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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缴存单位:
      自缴存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以来,极大地方便了经办人员,不跑路或只跑一次路就能便捷地办理业务。但有一些单位经办人员对网上服务大厅业务操作或政策掌握不熟悉,导致无法正常快速办理业务。为加快推动“互联网+公积金”建设,规范缴存单位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归集业务,现就有关问题重申通知如下。
      一、单位职工缴存基数调整的时间
      单位职工缴存基数调整一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的1月或者7月,但必须与上次调整缴存基数时间相隔一年。
      二、缴存业务的办理流程
      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没有调整缴存基数的单位
      1、对单位所有正常缴存的职工进行基数调整,并上传加盖行政公章的《职工缴存基数变更表》;
      2、对新增、减少职工填写《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然后与相关附件一并上传;
      3、进行汇缴申报;
      4、到“凭证打印”模块打印票据。
      (二)已经调整了缴存基数的单位
      1、对新增、减少职工,须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然后与相关附件一并上传;
      2、进行汇缴申报;
      3、到“凭证打印”模块进行打印票据。
      三、单位新增、减少职工和职工启封的申报要求
      (一)单位新增、减少人员申报,需经办人按新增和减少类型分别填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不得将新增、减少职工一起填报。填完后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与相关附件一并上传。
      (二)对于单位职工启封业务,需正确填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服务大厅对职工的启封和基数调整是分开申报的,启封职工不核查缴存基数,但对启封职工基数进行调整时,要核查缴存基数是否合规。
      (三)单位上传新增(启封)、减少职工的附件,须是缴存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证明材料。
      四、职工信息修改
      在网上服务大厅修改职工联系电话,不需要拍摄相关资料,由单位经办人直接填报并提交即可。
      五、关于原单位没有办理账户封存导致新单位不能开户的问题
      缴存职工单位变动时,因原单位没有及时办理账户封存业务,导致新单位不能办理新增职工开设账户的,请及时联系原单位办理封存手续。若新单位当年已完成缴存业务的,新增职工只能进行补缴。补缴需单位出具加盖行政公章的补缴情况说明。补缴业务只能在所属行政辖区的管理部现场办理。
      六、关于网厅业务撤销
    撤销网厅业务,需缴存单位书面说明撤销理由并加盖行政公章,到所属行政辖区的管理部办理。但单位汇缴业务资金已匹配到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则不能对该业务进行撤销。
      七、缴存单位目前在网上服务大厅不能办理的业务
      目前缴存单位在网上服务大厅还不能办理:单位补缴和单位信息、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职工转移合并5项业务。待能够办理时,我们将及时通知。
      八、参阅与咨询
      单位经办人对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有不明的地方,请参阅《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用户操作手册》或在QQ交流群进行咨询。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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