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DaZhou Housing Fund Management Center
首页
政务服务
个人服务
法人服务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中央及省部文件
地方政策文件
服务指南
我要缴存
我要贷款
我要提取
我要转移
疑难解答
贷款楼盘
川渝通办
跨省通办
下载中心
单位业务
个人业务
APP下载
公众互动
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廉政建设
新闻中心
单位动态
地方动态
国内要闻
川渝一体化
政务公开
科室职能
组织机构
联系电话
我要留言
意见建议
主任信箱
投诉监督
首页
公众互动
主任信箱
问题内容
关于办理公积金贷款
提问时间:2022-08-01 提问者:张**
您好:近期在达州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以夫妻双方名义购买,主贷人公积金缴纳正常,配偶事业单位公积金断交超6个月,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能否正常办理贷款,如果不能办理贷款,可否用一个人的名义购房?
中心回复:
【2022-08-04 11:05:34】 网民朋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中心工作人员已针对您咨询的问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对相关政策做了解释工作,后续如仍有疑问可拨打 贷款管理科电话 0818-2151529。感谢您对达州公积金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