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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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公积金恶意拖延,造成无法公积金贷款如何维权
提问时间:2021-09-01 提问者:王**
您好,我单位故意拖延公积金缴纳至个人账户,5月时,公积金缴纳至2021年1月,且2020年公积金也是5月才缴纳的,最终导致我在重庆已经签订了合同的情况下,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造成巨大利益损失,请问可以如何维权呢。
中心回复:
【2021-09-02 15:22:00】 王显慧:您好! 我中心对欠缴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单位发了短信和催缴函的。如是单位没有及时给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您与单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