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孙** 时间:2021-09-21 15:38:52
留言内容: 我和我家属2014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住房,办理了签约还贷的。最近想再买一套改善性住房,是否还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2021-09-22 09:26:45】 孙旌刚: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需详细咨询贷款政策,可拨打0818-2151529。
姓名:杜** 时间:2021-09-18 00:28:54
留言内容: 6月底在该楼盘购买一套商品房(期房,项目还在建设中),计划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南充公积金),交了首付签了合同之后,售楼部人员一直推脱,说现在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理由是项目没有完成。期房还在建设中,这样的情况,公积金中心,能贷款并放款吗?
中心回复:【2021-09-18 10:14:47】 杜小风:您好! 目前您所咨询的该号楼盘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所以目前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放款。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贷款管理科电话咨询:0818-2151529。
姓名:郑** 时间:2021-09-16 08:41:42
留言内容: 9月14日提交租房提取因未上传身份证被退回,然后9月15日我作废了该提取业务,然后我再重新提交新的租房提取业务,但提取流程填到第4步填完银行卡信息后,再点下一步就无法跳转到第5步档案上传,然后9月16号再次登陆也同样无法跳转,换电脑换浏览器也同样如此,请问是不是租房提取被退回了当月就无法再提交申请了吗?
中心回复:【2021-09-17 09:49:27】 郑磊:您好! 我中心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已和您联系,且处理好了您的提取业务。
姓名:钟** 时间:2021-09-13 20:19:20
留言内容: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有房产证,再买房算二套房吗
中心回复:【2021-09-14 09:36:09】 钟晓慧:您好! 目前我市二套房认定以购房所在地房管局查询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查询情况)为依据。若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刘** 时间:2021-09-13 07:35:53
留言内容: 你好,我是2017年4月在重庆买的房子,2018,2019年均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2020年去提取时被告知异地购房提取受限,2020年8月将户籍转到重庆,请问这种情况,什么时候可以开通限制?
中心回复:【2021-09-14 09:33:15】 刘莉:您好! 目前我市的政策是:限制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重点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在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之外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若以后政策有变动会在我中心官网发布,敬请关注! 若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王** 时间:2021-09-10 12:05:23
留言内容: 我在莲湖郡买的房,合同上写的建设银行,我办理的军人公积金贷款批的是建行,但是开发商告知他们合作的是工行。 请问我这个还可以用建行贷款嘛
中心回复:【2021-09-13 09:14:22】 王松:您好! 军人公积金请您咨询合作楼盘的银行。
姓名:张** 时间:2021-09-07 04:11:19
留言内容: 我和我的家属都有公积金,2014年在大竹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住房,办理了签约还贷业务,每年2月底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我们这两天准备购买一套改善性住房,如果把上一套住房的贷款还清,能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是要等到明年2月底才能办?
中心回复:【2021-09-07 10:45:31】 张力:您好! 办理了公积金提取需等十二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6221471电话咨询。
姓名:李** 时间:2021-09-06 21:14:32
留言内容: 未领结婚证,女方有公积金,我们属于合资买房,后面她可以提取她的公积金还贷款吗?
中心回复:【2021-09-07 10:44:32】 李先生:您好! 她可以按所占房屋同等份额比例提取她的公积金偿还贷款。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夏** 时间:2021-09-06 11:38:24
留言内容: 今年婚后我在达州公积金购买了一套房,我是主贷人,房产证上有夫妻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归她,是否可以把公积金贷款直接转给妻子(她也有公积金,只是当初买房的时候年限不够不能贷款,现在应该满足条件)?
中心回复:【2021-09-07 10:42:36】 夏长春:您好! 这种情况不能转,必须在该笔贷款结清后才算您无负债。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李** 时间:2021-09-03 00:05:49
留言内容: 我现在有公积金贷款在还,我妻子公积金一直未使用。请问如果我现在将贷款还清,我妻子能提取她的公积金再购买一套住房吗?她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中心回复:【2021-09-03 09:33:32】 李锐: 您好! 有公积金贷款的,需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还清了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可以提取夫妻双方账户的余额。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杜** 时间:2021-09-02 23:32:28
留言内容: 在达州经开区购买一套商品房,购买的楼栋还在施工建设中,没有封顶。计划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能审核通过并放款吗?
中心回复:【2021-09-03 09:35:19】 杜小风: 请您关注达州住房公积金官网上的公积金楼盘合作信息。凡和中心签定了合作协议的楼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不清楚,可拨打中心贷款管理科0818-2151529电话咨询。
姓名:李** 时间:2021-09-02 14:28:04
留言内容: 我是本市事业单位人员,54岁,公积金余额10万左右(曾于2.3年前提过一次),现有商贷(每月还3000左右),现想在本市再次购买住房,可以贷款吗?可以贷多少?利率是多少?
中心回复:【2021-09-02 15:24:54】 李尧:您好! 请您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双方个人征信记录到我中心前台窗口详细测算能否贷款,可贷多少金额等情况;目前五年以内利率为2.75,五年以上利率为3.25.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彭** 时间:2021-09-01 18:55:41
留言内容: 你好,我想问下我在渠县上班,公积金里有三万多,我现在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若贷款批下来了,我去一次性提取公积金里的钱,会对后面的放款有影响吗?
中心回复:【2021-09-02 09:39:22】 彭丽:您好! 根据提取相关规定: 购同一套住房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每年还贷提取。
姓名:王** 时间:2021-09-01 17:01:38
留言内容: 您好,我单位故意拖延公积金缴纳至个人账户,5月时,公积金缴纳至2021年1月,且2020年公积金也是5月才缴纳的,最终导致我在重庆已经签订了合同的情况下,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造成巨大利益损失,请问可以如何维权呢。
中心回复:【2021-09-02 15:22:00】 王显慧:您好! 我中心对欠缴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单位发了短信和催缴函的。如是单位没有及时给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您与单位协商。
姓名:张** 时间:2021-09-01 12:45:22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在莲花湖买了套房子,被中介忽悠了说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就走了商贷,现在想问问达州可以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嘛?
中心回复:【2021-09-02 09:35:28】 张万:您好! 我中心目前没有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如不清楚,可拨打0818-2151529电话咨询。
姓名:蒲** 时间:2021-08-31 18:29:35
留言内容: 请问一下,看了公积金中心政策“公共租赁房提取额度”,按实际租金的额度,那么我想问一下,第一达州市属国企租给职工的的房子,属于公租房吗?第二,如果算公租房的话,那么这房子马上要拆了,我能在还住在这里的情况下,申请每年18000的租房提取额度吗?
中心回复:【2021-09-01 09:36:36】 蒲俊松:您好! 租房提取需满足的条件 1、缴存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无自住住房的。无房证明资料:已婚的,查询范围包括缴存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离婚协议若明确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提取人的,需要查询该未成年子女房屋登记信息;未婚的,只提供本人的无房证明且当场填写《未婚承诺书》。 2、缴存人因工作调动,工作地变更,需提供变更后工作所在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正式调动文件或单位人事任命文件办理租房提取。 3、租住住房的,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每年提取一次。 4、若缴存人或其配偶本年度内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方式或因其他住房消费行为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当年不能再办理租房提取。 办理时需提供的资料: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缴存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房证明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黄** 时间:2021-08-30 10:53:57
留言内容: 您好,我之前在陕西榆林市上班缴纳公积金,8月来宣汉上班,请问要什么手续吧之前在陕西缴纳的转移到宣汉
中心回复:【2021-08-31 10:40:41】 黄振乐:您好! 跨市转入需要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注:缴存职工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办理异地转入的,需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若需由我市转入到其它市(州),在其它转入市(州)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廖** 时间:2021-08-25 21:39:35
留言内容: 你好,我在达州购买公积金两年,由于户籍是重庆市云阳县,现想在户籍地购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2021-08-26 10:07:56】 廖雪梅:您好! 目前我市不支持异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建议您咨询拟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您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李** 时间:2021-08-25 16:01:32
留言内容: 我和我老婆结婚之前,她使用组合贷买了套房子。然后我们现在结婚了,我本人也有公积金,我们夫妻两人的公积金能够共同提取来还按揭吗?如果可以需要些什么手续呢?
中心回复:【2021-08-26 10:05:47】 李明:您好! 可以提取双方的公积金来还按揭,需要的手续如下: (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 (3)提供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12个月还贷情况明细表或借款人信用报告原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注:1,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此前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不超过最后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如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吴** 时间:2021-08-23 22:29:14
留言内容: 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大竹上班,目前想购买一套二手房作为改善住房,我的户籍所在地是成都,麻烦问下,我能不能一次性将公积金余额提取完?
中心回复:【2021-08-26 10:01:14】 吴婷婷:您好! 您在达州市或成都市内购房均可提取公积金,购房一次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备案日前一个月末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注:1,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2、购同一套住房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