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桂** 时间:2021-11-15 11:09:50
留言内容: 领导,本人购买的A房商贷一次性结清后,可以再重新申请A房公积金贷款么
中心回复:【2021-11-16 10:28:27】 桂聪聪:您好! 目前我市不支持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如因政策原因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姓名:李** 时间:2021-11-10 22:58:39
留言内容: 还会出政策恢复夫妻2人贷60万吗?
中心回复:【2021-11-11 09:27:43】 李月: 您好! 中心有新的政策出台,会第一时间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上公布,请您随时关注。
姓名:天** 时间:2021-11-10 22:56:23
留言内容: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按月还款
中心回复:【2021-11-11 09:26:42】 天天: 您好! 我中心目前可以办理按年提取还贷业务。如有新的业务我中心会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 。请您随时关注。
姓名:黄** 时间:2021-11-04 13:43:24
留言内容: 您好,请问,我是四川省其他市的户籍(未婚),公积金是广州的。我现在要在达州市买住房,可以用广州的公积金吗?如果可以请问怎么操作?谢谢
中心回复:【2021-11-05 09:42:02】 黄艺:您好! 异地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工作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需详细咨询,可拨打贷款管理科电话咨询:0818-2151529。
姓名:吴** 时间:2021-11-01 08:54:06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于去年9月办理了公积金购房贷款,现在正常还款中。目前,我和妻子公积金余额近20万元,我能否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业务,比如在接下来的12月份一次性提取15万,偿还贷款。另一个问题是,假如我成功办理了一次性提取业务,我还可以申请办理每年度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吗?谢谢!
中心回复:【2021-11-01 09:45:39】 吴先生:您好! 1、 购同一套住房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2、按年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须在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办理;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日起,再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中,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 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赵** 时间:2021-10-30 12:04:14
留言内容: 公积金中心的老师您好!我于2021年10月12日在渠县建行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建行为我开具了结清证明,建行系统里也显示我已无未结清贷款信息。但是现在通过“达州公积金”公众号查询,仍然显示我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信息,致使我没法打印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请问我的公积金贷款信息会在什么时候更新呢?盼回复,谢谢!
中心回复:【2021-11-01 09:42:59】 赵离:您好! 因我中心贷款还款数据要滞后一月才导入系统。所以您还清贷款的当月是无法打印异地缴存证明。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渠县管理部电话咨询:0818-7226678.
姓名:何** 时间:2021-10-30 11:30:41
留言内容: 请问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后需要多久才能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2021-11-01 09:39:14】 何怀志: 您好! 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的次月可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具体业务办理可拨打贷款管理科咨询:0818-2151529。
姓名:杨** 时间:2021-10-30 00:26:34
留言内容: 成都公积金已经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达州是否有这种计划?如果有,大致什么时候可以?
中心回复:【2021-11-01 09:36:47】 杨东升: 您好! 达州可以办理按年提取签约还贷业务。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刘** 时间:2021-10-27 23:25:54
留言内容: 我和我家属住房公积金总计有10多万了,我们目前没有房,能否我们分别提取1.8万房租公积金,然后马上买房,再用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2021-10-28 08:54:57】 刘彧:您好! 可以办理租房提取后再贷款。具体业务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818-2389613。
姓名:桂** 时间:2021-10-27 18:30:26
留言内容: 领导好,本人之前在湖北上班缴纳公积金,20年在宣汉用商贷买房,回达州上班正常缴纳公积金后,能否将买房时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谢谢
中心回复:【2021-10-28 08:51:30】 桂聪聪: 您好! 我中心目前没有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如不清楚,可拨打贷款管理科电话咨询0818-2151529
姓名:天** 时间:2021-10-27 17:03:40
留言内容: 我的公积金在达州,户籍也在达州。老公的户籍在重庆,公积金也在重庆。我们办理的组合贷,现一次性偿还了商贷部分的贷款,老公的公积金提取了不够。能不能提取我的积金?
中心回复:【2021-10-28 09:58:35】 天天:您好! 根据提取相关规定:1、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地区购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必须先有购房所在地的户籍后再购房,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此前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不超过最后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还清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郑** 时间:2021-10-22 10:50:43
留言内容: 尊敬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您好!关于拆迁安置房补差价提取公积金,提取材料中需要“原房屋产权证明”且必须是提取人本人的。原房屋在父母名下,是农村父母自建的(父母都是农民,没有公积金),因政府用地拆迁,安置协议中给子女也安置了一套自住住房,现想提取子女的公积金用来补子女安置房的差价(子女没有买过任何房产),请问该怎么办?
中心回复:【2021-10-25 09:10:17】 郑小伟:您好! 拆迁安置房补差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政府征收部门签订的协议、原房屋的产权证原件; (3)购房款发票(付款票据或转账凭证)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王** 时间:2021-10-19 17:47:06
留言内容: 您好!我7月在高新区组合贷买了一套房,公积金因工作的原因会断交,我想问一下,会不会转成商贷?如果会的话我该怎么办?
中心回复:【2021-10-20 10:30:47】 王刚:您好! 我中心贷款管理科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并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 目前会转成商业贷款利率。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151529咨询。
姓名:罗** 时间:2021-10-19 11:15:27
留言内容: 尊敬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您好!我于2012年8月-2013年8月期间为原达县渡市镇在编在岗教师,于2013年8月离职后考入新的单位,未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现通过天府通办查询得知公积金被封存,请问能提取吗?若提取需要提交什么手续或证明?感谢解答。
中心回复:【2021-10-19 11:43:15】 罗川: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和您联系,1、您可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里注册登录后办理;2、可在您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姓名:唐** 时间:2021-10-18 14:28:30
留言内容: 今年录取的公务员,研究生,想通过高层次人才办法去贷款,请问怎么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问组织部说不知道
中心回复:【2021-10-19 11:51:13】 唐海:您好! 一、法定依据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达市金管委〔2020〕2号)。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经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或达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认定,2019年以来,达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录(聘)用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三、高层次人才的认定 1、受理: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管理部或各县(市、区)管理部。 2、认定:中心函送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社局进行认定。 3、提供的资料: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聘用)文件(或合同)、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办事指南》《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五、业务咨询和受理 公积金业务咨询热线:0818-12329 市本级缴存:0818-2121232 市本级提取、贷款:0818-2389613 大竹县管理部:0818-6221471 宣汉县管理部:0818-5223087 开江县管理部:0818-8223278 万源市管理部:0818-8603559 渠县 管 理部: 0818-7226678 业务受理: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或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窗口。
姓名:范** 时间:2021-10-15 16:15:36
留言内容: 你好,外省缴纳的公积金(天津市),目前想回大竹买房,是否能正常使用公积金,户籍目前在大竹县,谢谢
中心回复:【2021-10-18 09:13:21】 范范:您好! 异地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工作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仍不清楚,可拨打大竹管理部电话咨询:0818-6221471
姓名:曹** 时间:2021-10-14 16:51:12
留言内容: 我有一个商业贷款,一个公金积贷款,每年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2018年可以每年用两个贷款把账户的钱都提取了。现在提完公积金贷款一年偿还的金额后,还有剩余的为什么不可以提取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中心回复:【2021-10-18 09:12:01】 曹琴均: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 :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姓名:文** 时间:2021-10-13 16:01:21
留言内容: 我于2015年7月在贵中心申贷公积金装修贷款20万元,目前已归还10万元,这几年间,均未提取公积金。现在我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2万元,我是否能够提取公积金用于结清贷款,前几年中已归还部份是否也可以提取?谢谢!
中心回复:【2021-10-14 09:28:18】 文伟:您好!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此前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不超过最后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次性结清贷款,需先自己还清贷款后,再到中心办理提取。 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冉** 时间:2021-10-12 12:53:45
留言内容: 请问公积金通过付房租提取后,还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吗?如果可以,提取后购房有没有时间限制呢?
中心回复:【2021-10-13 14:32:34】 冉茜:您好! 办理了租房提取后不影响使用公积金贷款,没有时间限制。如仍不清楚需要详细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姓名:蒋** 时间:2021-10-11 10:57:29
留言内容: 你好,夫妻(公积金缴存地:女方不在达州,男方在达州)以女方为主贷人在其他市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取男方的公积金还月供?在达州还能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吗? 如果不能:若后面使用男方在达州买房,能否提取男方公积金购房?谢谢
中心回复:【2021-10-12 10:24:05】 蒋慧:您好! 1. 提取额度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此前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不超过最后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故女方的余额如果不够,可以再提取您的公积金还贷。 2.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含个人信用报告上所反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故您女方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您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3.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如仍不清楚需要详细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