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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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签约还贷提取业务咨询
提问时间:2019-09-24 提问者:馒**
我们夫妻二人2010年在成都商业贷款共同购置住房一套,2017年在宣汉公积金贷款购置住房一套,请问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签约还贷业务,同时用于偿还两套住房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
【2019-09-24 10:00:40】 馒头哥哥:您好!不可以办理签约还贷业务同时用于偿还两套住房的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