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DaZhou Housing Fund Management Center
首页
政务服务
个人服务
法人服务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中央及省部文件
地方政策文件
服务指南
我要缴存
我要贷款
我要提取
我要转移
疑难解答
贷款楼盘
川渝通办
跨省通办
下载中心
单位业务
个人业务
APP下载
公众互动
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廉政建设
新闻中心
单位动态
地方动态
国内要闻
川渝一体化
政务公开
科室职能
组织机构
联系电话
我要留言
意见建议
主任信箱
投诉监督
首页
公众互动
意见建议
问题内容
以有商业贷款能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吗?
提问时间:2018-12-04 提问者:赵**
本人达州工作,已婚,但是只有单方有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从来没用过,之前在成都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在达州想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上次去柜台办理,说我商业每月还款额度高(2470)贷不了款,我想知道你们的计算公式是怎么算的?每月还款额度要低于多少? 我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
【2018-12-04 12:15:39】 贷款额度计算: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还贷能力系数(还贷能力系数的范围为50%-60%),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规定缴存比例。具体系数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还贷能力、信用情况等确定。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商业住房贷款、车贷、其他贷款、消费贷款、农户贷款等在计算其贷款额度时应平均分摊到每月计算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