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主城区缴存银行账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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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达市财库〔2017〕40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将陆续撤销在银行开立的不符合规定的账户,现将本次银行缴存账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范围为我中心在达州市主城区使用的银行缴存账户;
      二、自2018年5月23日起,停止使用工行西外新区支行、工行通川支行、农行通川支行、农行达川支行、达州银行达川支行、达州银行金兰支行等6个银行缴存账户;
      三、调整后的主城区公积金缴存业务账户信息如下(共9个):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317574129300025453
     
    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分行营业室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2502101040014705
     
    中国农业银行通川支行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29300781910
     
    中国银行通川支行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1001758636050302980
     
    中国建设银行达州分行营业室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91101001000560
     
    达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951002010000399150
     
    邮储银行达州市金龙大道支行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81810010126500013
     
    恒丰银行达州分行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24100000120010001598
     
    成都农商银行达州分行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8170120000041472
     
    达州农商银行达川支行
     
    特此通知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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